科技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科发规〔2019〕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科技统计是支撑服务科技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全国科普等十一项统计制度的函》(国统制〔2018〕196号)要求,按照《科技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科技部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国科技统计调查工作。
一、调查内容
(一)综合科技统计调查。
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调查,包括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县属研究与开发机构统计调查、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他非企业单位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统计调查;
2.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包括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和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跟踪调查等。
(二)专项科技统计调查。
共9项,包括:国家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制度、产业基地集群类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创新创业类服务机构统计调查制度、技术市场统计调查制度、全国科技成果统计调查制度、海峡两岸科技交流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统计调查制度、全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制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制度。
二、组织实施
2018年度全国科技统计调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的方式开展。
(一)综合科技统计调查。
由科技部战略规划司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安排如下: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调查、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2018年11月—12月 培训和布置;
2019年1月—2月 基层填报;
2019年2月—3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收表、审核与汇总;
2019年3月—4月 全国审核与汇总。
(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1)
(二)专项科技统计调查。
由科技部相关司局、事业单位分别组织实施,2019年6月前完成数据采集、审核与汇总。
(具体分工见附件2)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确保2018年度全国科技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科技部战略规划司创新调查与统计处
侯丽珠 010-58881608
张 洁 010-58881665
附件:
1. 2018年度综合科技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2. 2018年度专项科技统计调查工作任务分工
科 技 部
2019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文章来源:科技部
IEEE Spectrum
《科技纵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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