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科发规〔2019〕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科技统计是支撑服务科技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全国科普等十一项统计制度的函》(国统制〔2018〕196号)要求,按照《科技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科技部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国科技统计调查工作。  

一、调查内容  

(一)综合科技统计调查。  

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调查,包括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县属研究与开发机构统计调查、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他非企业单位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统计调查;  

2.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包括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和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跟踪调查等。  

(二)专项科技统计调查。  

共9项,包括:国家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制度、产业基地集群类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创新创业类服务机构统计调查制度、技术市场统计调查制度、全国科技成果统计调查制度、海峡两岸科技交流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统计调查制度、全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制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制度。  

二、组织实施 

2018年度全国科技统计调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的方式开展。  

(一)综合科技统计调查。  

由科技部战略规划司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安排如下: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调查、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2018年11月—12月  培训和布置;  

2019年1月—2月  基层填报;  

2019年2月—3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收表、审核与汇总;  

2019年3月—4月  全国审核与汇总。  

(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1)  

(二)专项科技统计调查。  

由科技部相关司局、事业单位分别组织实施,2019年6月前完成数据采集、审核与汇总。

(具体分工见附件2)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确保2018年度全国科技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科技部战略规划司创新调查与统计处  

侯丽珠  010-58881608  

张  洁  010-58881665  

附件:

1.  2018年度综合科技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2. 2018年度专项科技统计调查工作任务分工               

科 技 部 

2019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文章来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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