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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析中国银行业如何应对国际银行并购的浪潮.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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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以来,企业并购之风席卷全球,银行业尤甚,早先的东京银行与三菱银行并购案(1996)。大通银行与化学银行并购案(1996)以及瑞士银行与瑞士联合银行并购案(1997)都曾轰动一时。1998年4月银行并购再掀高潮,先是花旗银行与旅行者集团达成合并协议,组成全球最大的金融服务企业,随后全美排名第五的美洲银行又与排名第三的国民银行合并,与此同时第一银行又与第一芝加哥银行合并而成为全美第五大银行。据统计, 1998年上半年仅美国银行业的并购市值就高达2396亿美元,超过了过去三年的总和。面对这一系列银行并购案,国际金融界一直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将之归为经济金融全球化的产物,早在去年12月,美国第一银行董事长约翰·麦科尔就预测说:我认为将出现越来越大的交易,这个行业5年后会怎么样?我认为将有五六家大银行。那么,银行并购是否就是一种理性的市场行为?只有对银行并购的成本和并购动机的特色与成因以及中国银行业发展的市场空间进行一番分析才能得出清晰的判断。 一、银行并购的成本 银行并购的成本可分为两类:一是微观成本,即并购银行本身为并购所付出的代价;二是社会成本,即社会为银行并购所可能的付出。微观成本主要有以下几项: 1.直接的并购支出。银行并购一般有三种方式即现金收购、换股收购和综合证券收购,每一种收购方式都会带来直接的并购支出。在现金收购中,收购银行需要支付一定数量的现金,以取得对目标银行的所有权,从而形成收购银行一项现金负担。在换股收购中,收购银行需将目标银行的股票按一定比例换成本银行的股票,对于收购银行来说虽不需要支付大量现金,但新增发的股票改变了银行原有的股权结构,导致了股东权益的淡化,甚至有可能使原先的股东丧失对银行的控制权,所以实际上也等同于支付了收购费用。至于综合证券收购,其出价不仅仅有现金、股票,而且还有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和公司债券等多种混合形式,因此收购银行的支出也就是多元的,包括支出现金、分散股权和增加债务。直接的并购支出,也被称为并购的价格,如今随着并购案的增多,并购的价格也直线上升,在美国1990年收购银行的平均出价为目标银行资产总值的1.47倍,而1996年国民银行对巴尼特银行的收购价高达资产总值的4倍和年收入的24倍。 2.各种市场中介费用。银行并购需要多种市场中介机构的参与,比如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团等,其中以投资银行的费用最高。投资银行广泛参与银行并购业务,从中收取酬金,通常按收购价的一个百分比计算,大致有三种计算方式:(1)收购价格越高,百分比越低。这种酬金结构通称为5-4一3一2一1雷曼公式(Lehman formu1a),即酬金是第一个100万美元的5%,第二个100万美元的4%,第三个100万美元的3%,第四个100万美元的2%和任何超出量的1%。(2)不论收购价格高低,均采取固定的百分比。典型的固定百分比是收购价格的2%~3%。(3)如果收购价格比预定的优惠,则在一个固定的百分比上再加上鼓励酬金。此外,若是杠杆收购,收购银行还得对投资银行的贷款支付较高的利息。由此可见,投资银行从并购中所获甚丰,他们总是并购的积极推动者,所以有人认为,90年代以来并购热潮很大程度上是投资银行推动的结果。 3.整合成本。收购银行与目标银行作为两个不同的企业,在管理模式、财务资料、企业文化等诸方面都会有着显著不同,现在被合并成一家银行,就得对这些相异点进行整合。显然,财务资料的更换。企业文化的重建都会产生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且在当今信息化社会中更值得关注的是计算机软件整合所带来的风险。比如对在同一地区经营的第一银行和芝加哥第一银行来说,要有效地进行合理化调整,就必须迅速解决分行网和不同技术衔接的困难。90年代以来,美国银行业掀起了多次信息革命热潮,其中1995年的主题就是银行并购的信息整合,其难度由此可见一斑。 不同企业传统文化的差异也是金融并购的主要障碍之一。比如,股票经纪人和保险代理人之间就存在显著差别:前者的特点是回报率低,业务数量多;后者的特点则是回报率高,业务数量少。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罗莎贝丝·M·坎特针对花旗银行与旅行者集团合并案说:我认为桑迪,韦尔与他在花旗银行的同事是才能出众的人,但如果他们不是研究人性和组织的天才,那么他们的合并就只能是一个神话,一种幻想。由于这种传统文化差异很难消除,并购银行只好采用了一些变通办法来减弱其不利影响,基本方案有两种:一是采取了多种平行组织,也即在一面共同的公司旗帜下,允许各类机构的运作基本保持各自完整性。这种办法有助于保持品牌名称,同时也便于对不同金融服务进行管理,但是协调与控制的难度加大。花旗银行与旅行者集团合并就采取这种方案。二是采取与早期并购风潮中出现的松散企业集团相类似的办法,即让每个部门争取最优经营成果,并支持较弱的兄弟部门。显然,当以组成一个综合服务型公司为最终目标时,这种方法并不合适。 4.并购失败风险。银行并购并非总是一帆风顺,往往要经受四重考验:首先,收购银行股东未必赞成,正如上文所说并购会稀释股权或增加现金支出,股东可能不愿意承担风险,从而在股东大会上将收购方案予以否决。其次,由于被收购至少对目标银行经理阶层的既得利益构成损害,目标银行可能会作出反收购努力,诸如进行股份回购。寻求股东支持。再次,反托拉斯法和兼并准则的限制。银行不同于一般企业,各国监管当局都对银行兼并给予格外关注,在美国,限制银行并购就有三部法律: 1927年的麦克菲顿一佩拜法(Mcfadden Peppen Act),该法规定,除非州政府特别许可,银行不得跨州设立分行;1933年的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G1ass Steagall Act),该法禁止商业银行涉足私人企业发行的债券。股票承购包销等投资银行业务; 1956年的银行持股公司法(Bank Holding Company Act),该法规定银行持股公司在并购非银行业务公司后,新公司只能限于从·事和银行业紧密相关的业务,而不得从事非银行业务。倘若并购失败,收购银行的股价势必大跌,而为并购所支付的一切费用也自然付之东流。 对于银行并购的社会成本,也可以列举出四方面: 1.过分垄断可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大规模的银行并购直接导致银行数目的减少,美国在1920年有30000家银行, 1985年为15000家, 1996年则只剩下9530家,有人估计银行家数将较快地下降到1000家;现在加拿大、英国分别有53家和212家银行,都较从前大大减少了。银行数量的减少表明消费者和客户的选择余地少了,竞争的缺乏将不利于降低费用。对于大银行是会把节省下来的钱用到消费者身上,还是利用他们的垄断地位提高收费标准,美国公益调查咨询公司曾作过调查,结果表明银行扩大意味着费用提高,较大的银行用垄断力量来向消费者收取高于小银行和信用社协会的费用。例如美洲银行和国民银行合并之后,将会控制全美各地大约1.5万台自动取款机,一些金融分析家就认为,由于有那么庞大的一个网络,它就可以无所顾忌地收取使用自动取款机的费用。 2.超大规模带来的经营风险。银行并购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银行体系的稳定,但潜在的威胁并没有消除。大银行也会破产,当其陷入困境时,对其营救更加困难,其破产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范围更大,更容易冲击全球金融市场,大而不倒的神话已由韩国的事实得到证伪。25年前,美国有10家资产超100亿美元的银行,然而今天这10家中只有5家仍由原来的业主所拥有或者经改组后由接收的继承者所拥有。在当今金融创新日新月异的情况下,大银行更有实力去做高风险投资,这使银行的基础显得十分薄弱。一旦投资失败,即使是资本雄厚的大银行也难逃厄运,巴林事件、大和事件即是例子。 银行规模过大,也就失去了灵活性。中小银行面临着激烈的竞争,易于不断调整自己的经营方向,以适应市场,而大银行自身的问题常被掩盖,而一旦问题暴露,改革起来就相当困难。 90年代以来,银行并购呈现出一种趋势,即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互相兼并。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固然不能适应当今经济金融发展的现实,但这三者的性质确实不一样,风险度也大不相同, 80年代以来的大规模银行危机几乎都与证券投资失败有关。当前美国国内用来反对银行并购的有力证据就是80年代爆发的那场延续十年之久的储贷协会危机。产生于1831年的储贷协会原本为一带有慈善性质的封闭性团体,其功能在于集中会员的小额存款,然后对会员发放住房贷款。1980年,国会通过的《1980年存款机构放松管制和货币控制法案》(DIDMCA)首次允许储贷协会接受支票存款。提供浮动利率抵押贷款、消费贷款以及信托业务等传统上属于商业银行的业务;1982年,国会通过的加恩一圣·杰曼(Garn一St.Germain)法案首次批准储贷协会可以做安全和不安全的商业贷款,包括劣质债券(junk bonD);1986年,规定存款利率上限的0条例取消。这一切刺激了储贷协会的迅速扩张,大肆进行投机经营,广泛涉足证券、保险和担保等新领域。但到了1985一1986年,由于油价下跌引致西南部经济普遍衰退,储贷协会的投资无法回收,以致纷纷磁产,进而直接导致为其存款提供保险的联邦储贷保险公司(FSLIC)的保险基金于1987年耗尽,无法履行所承诺的赔偿保险金的义务,社会对金融界的信心发生动摇。在解决储贷协会危机过程中,美国财政用于救援和清理的资金前前后后达到1500亿美元(按现值折算),可谓耗资巨大。 3.金融监管困难。对于金融监管当局,银行并购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银行数目的减少使监管当局可以集中精力对付若干家大银行,另一方面银行并购后又会给监管带来新的挑战,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合并后的银行会形成一个总合的力量来对付金融监管,影响立法机构、监管机构的决策;二是在多数国家金融监管是由不同的机构依据不同的金融业务领域实施监管,而合并后的银行广泛涉足各个金融领域,这就会形成同一银行被多个金融监管机构监管的局面,由此产生多个金融监管机构间的协调问题。目前对美国银行监管的大部分权力在州一级,新的超级银行的出现将大大增加由联储和通货委员会掌握的中央控制权,显然这会引起监管权力的重新划分。 4.并购带来的大幅度裁员问题。银行并购的直接动因之一就是降低成本,因而往往是通过关闭分行俏减员工而达到的。巴伐利亚联合银行与抵押银行合并后就期望未来5年内每年节省10亿马克的人事业务费用。下表反映了近年几起银行并购所引发的裁员数量。 合并案 计划裁员数 裁减率(%) 大通曼哈顿银行与化学银行 63000 84 联合银行与加利福尼亚 850 / 富国银行与第一州际银行 / 23.5 瑞士银行与瑞士联合银行 9000-12000 / 巴伐利亚银行与抵押银行 7000 18 美州银行与国民银行 5000-8000 2.7-4.4 二、中国银行业并购动机的特色与成因  我国银行业开展并购活动的历史不长,但与国际比较,并购动机特色鲜明:即以行政安排的化解危机性动机为主,自主的逐利性商业动机严重不足。无论是大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还是新兴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有限的几次并购活动大多数不是银行的自主性投资行为,而是政府安排下的对—些经营陷入困境、资产套现能力差、不能支付到期债务而陷入支付危机的金融机构的挽救性行为。如广东发展银行收购中银信托投资公司,海南发展银行接手海南72家信用社,中国工商银行兼并海南发展银行等。并购本身不取决于这些濒临破产的机构是否符合并购方的要求,而是成为政府处理眼下金融危机、化解当前矛盾的手段。但这与西方商业银行的化解危机性并购动机有很大区别,国外银行并购是自立性行为,政府主要起监管功能。对于危机机构是否并购,关键在于商业银行自己衡量利益得失。而我国的这种行政安排下的并购实际上由政府动机取代了银行动机,虽然暂时维持了社会的稳定,但它忽视了商业银行的利益。可能给并购方带来沉重的负担,甚至拖垮了并购方。它并未真正化解危机,而只是延迟了危机的爆发。如并购72家濒临倒闭的信用社后,海南发展银行也因不堪重负、经营窘困而被接管,是个很好的教训。虽然也有少数几宗被认为具有较好商业效果的并购活动,如城市信用社合并成城市合作银行,投资银行与国家开发银行、光大银行的并购重组活动,但也不难从中看到政府力量的作用。我们承认政府的适度介入可以使并购得以顺利进行,降低并购成本,但政府干预一旦过度,将妨碍一个公开公平的并购市场环境的创造, 严重抑制我国商业银行的逐利性商业动机。 具体分析我国银行业并购动机特色的成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仍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产权主体,必然将银行视为其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现实载体。在稳定压倒—切的行政压力下,政府可以凭借所有者身份将自身动机强加于商业银行经营者。迫使其并购一些本该破产清算的金融机构。(2)银行经营范围受到严格限制,包括产品范围与地域范围。我国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允许经营证券与保险业务,对于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其网点设立上也有明确的地域限制。这些限制使逐利性商业动机无从发挥。(3)各家商业银行市场定位趋同,各银行在产品种类苟目标客户的选择上严重雷同。有特色、有独特竞争优势的银行少之又少,这也使各家银行对并购兴趣不大,因为并购不能带来新的竞争优势。(4)我国目前的金融市场还处在4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格局中。在正常情况下,实力接近的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谁要吃掉谁都不容易,而有实力的四大行如果再不断运用并购手段,会使本来就竞争不足的银行业更加集中,不利于银行总体效率的提高。我国金融业今后相当长的趋势仍是鼓励竞争和限制垄断,这使政府必须在银行并购市场上起引导作用,以保证这个趋势 三、中国银行业发展的市场空间 世界金融市场的经验表明,公司客户(尤其是大型公司客户)所能带来的盈利日益趋薄,以大型公司业务为主的银行普遍面临生存危机。以美国为例,在20世纪80年代直到90年代初,以纽约为基地、主要面向公司客户的几家大银行,包括Manufacturer Hanover Bank、Chemical Bank、Bankers Trust Go.和Morgan Guaranty Bank,在1990年还都名列全美十大银行之中。但短短十来年之后,经过了一系列的购并整合,这些银行均被吞并,不再独立存在。这是因为,公司客户具有多种融资和投资渠道,比如在融资方面可以发行债券和商业票据,在投资方面也有多种的金融品种。所以,向公司客户提供服务的银行与其它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从而使银行在公司业务上的定价能力和盈利水平不断削弱,生存空间萎缩。在中国银行业内争厅优质大客户的激烈竞争中,这种情况已经有所表现。 相比之下,面向个人客户的银行在世界各国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与公司业务相比,个人业务上收入和盈利较为稳定,规模经济和网络作用也更为显著。但一家银行只有在网点覆盖率达到了一定程度,才能有效地吸引个人用户,降低综合资金成本。对网络的要求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个人业务的门槛,也相应地限制了个人业务上的竞争。 银行个人业务重要性的一个很好的反映,就是最近在美国连续发生的两宗重大银行购并事件:先是2003年10月美洲银行(Bank of America)宣布以400多亿美元购并Fleet Boston Financial Corp.’短短三个月后,摩根大通银行,(J.P. Morgan Chase & Co.)2004年1月宣布以500多亿美元购并Bank One Corp。这两次购并都是出于发展个人业务的考虑和网络互补的要求。在此之前,这几家银行都曾尝试过重点发展其它业务(如公司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但事实证明,个人业务盈利较好、增长较快且较稳定。所以,这几家银行都逐步把重心重新放回到个人业务上来。如这两宗购并都完成,将重新调整美国银行业的格局:在总资产上,花旗、摩根大通和美洲银行将分列全美前三位;在信用卡业务上,花旗与摩根大通旗鼓相当,美洲银行较落后;但在网点数量上美国银行遥遥领先,是摩根大通的两倍多,更是花旗银行的七倍多。 在银行个人业务中,值得专门一提的是住房按揭业务和信用卡业务。从1997年开始城市住房体制改革以来,中国的住房按揭市场已经有了巨大的发展,到2002年按揭贷款总额已达到了8000多亿元。但是按揭贷款仍只占中国国民生产总值的8%、贷款总额的5.9%。相比之下,这两项比例在中国国民生产总值的35%和29%,在韩国是38%和30%,在香港是50%和35%,而在新加坡更是高达65%和49%。可见按揭贷款在中国尚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在一段时间里可望是我国银行业务及盈利增长的重要动力。 而且,与其它贷款种类相比,住房按揭贷款在世界各国都是风险较低的。即使在高失业率(如2002年的美国和香港)、房产价格大跌导致房产市值低于按揭贷款余额(如20世纪90年代的日本和1997年后的香港)等不利条件下,按揭贷款的坏账率和损失率也普遍较低。比如,据香港金融管理局2002年的一项统计,香港当时24%的住房按揭贷款的余额已超过房产市值;尽管如此,香港住房按揭贷款的坏账率一直维持在1596左右。当然也应该看到,住房按揭贷款在中国还面临着一些特定的风险。中国的住房二手市场还刚刚起步,有关抵押物业处置和债权人保护的法律及其执行也尚待完善,这些因素都将增加住房按揭贷款的风险。 信用卡业务在中国也还处于发展初期。由于法律、个人资信信息和消费习惯等方面的条件尚待完善,比起按揭贷款来其发展会有所滞后。但是,从国际经验上看,当人均收入达到每年2000美元-4000美元后,信用卡市场就会起步。而中国己有若干城市的人均年收入已进入了这个区间,具备了信用卡市场起飞的条件。 当然,银行个人业务的高增长、高盈利和低风险的特性,是以审慎原则为前提的,丝毫也没有取代或降低信贷风险控制的需要。在这方面,近来韩国所面临的信用卡信贷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前车之鉴。 四、中国银行业并购为时过早 国际银行业并购潮对中国有何影响?现在看来影响是有的,然而中国的银行业只能处于一种无奈的选择。欧美银行合并,其目的显然为占领21世纪金融制高点,创造名牌银行,只是中国银行业尚为自身问题所困扰,当前的目标只能是专注于国内竞争,尽早实现商业化经营,而人民币资本项目不可兑换为中国金融业内部调整赢得了时间。 虽然欧美合并的一家巨型的资产就超过整个中国金融机构的资产总和,但若与国民生产总值比,我国银行的相对规模远远 大于欧美。比如即使合并后的花旗集团其资产也不到美国国民生产总值的10%,而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任何一家都远远超出这个数。再有,在我国特定的体制下,合并只能是政府行为,而不可能通过市场来解决,对银行并购寄予过高期望也是不现实的,反而还会引起新银行内部组织系统的不稳定。最近,蒙古国就因政府不适当地决定将国有的蒙古复兴银行并入私营的高勒木特银行而引发了一场政治风波,几乎导致政府更迭。在国内,也有海南发展银行破产的教训。成立于1995年8月的海发行虽然有先天不足的缺陷,但还可以维持运转,其之所以这么快就倒闭的直接原因就在于1997年12月16日有关方面决定将28家破产的城市信用社并入海发行,结果海发行不堪信用社储户的兑付压力,支付危机终于发生。所以面对国际银行业并购潮,中国银行业大可没有必要一试身手。而且,国际经验也表明,银行并购虽带来规模的扩大,但并不必然带来效率的提高。在现代社会分工日益名细的情况下,不少顾客的需求往往是单一的,只想同那些知道如何最有效率为其提供服务的银行打交道。因此银行应首先考虑的是如何成为最好的,而不是全能的。在一些 情况下,银行超市所提供的全面服务倒不如只在某个领域为某种类型的顾客提供特定的服务恰当。 前文提到的美国著名经济学家J·弗雷德·威斯通。在其《兼并。重组与公司控制》一书的序言中写到:从某种角度上可以说,收购兼并、重组和公司控制等活动代表着一种新型的产业力量,这种力量将使进行这些活动的美国以及其它国家的创造力与生产力迈进新的高度;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些活动则被视为损害我们经济的因素,是正在腐蚀美国社会之精髓的贪婪与投机心理更加严重的反映。或许这句话也可以用来评价当今国际银行界日益盛行的并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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