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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笔下的婚姻生活 -李 玲
主讲人简介:
李玲,女,1965年出生于福建省周宁县。福建师范大学文学学士、文学硕士,苏州大学文学博士,南京大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博士后。现为北京语言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老舍研究会副秘书长、理事,冰心研究会常务理事、特聘研究员。主要从事女性文学研究和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2002年获江苏省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03年获第二届中国女性文学奖。
学术代表专著:《中国现代文学的性别意识》;代表论文:《青春女性的独特情怀――“五四”女性文学研究》、《中国现代男性叙事中的恶女人形象》、《生命的超越性追求与女性日常人生》等。
内容简介:
古代文学对婚姻的表现,注重维护伦理规范,注重维护秩序,更注重夫唱妇随、恩义相报。现当代文学对婚姻的表现更加注重婚姻中个体的体验,这种体验是感性与理性的结合。理性就是爱情至上。感性则是爱情体验的展开。更多地质问秩序。其中的道德良心问题也转为是不是有真正的爱。
婚姻和恋爱不同,恋爱是一种激情的爆发,而婚姻则是一种规范性的东西。尽管恩格斯说过:“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但实际上婚姻不见得总是包含爱情;即使是包含爱情的婚姻中,那个爱情的性质、味道,也和恋爱时的爱情不同。婚姻中的爱情要面对日常生活琐事的考验,要面对两个人朝夕相处的考验,没有什么神秘感,倒有很多责任、义务,虽然也有很多日常人生的温暖。即使有爱情,它主要也不是一种燃烧的激情,而是一种平凡的温情。它是冬天的炉火,规规矩矩;不是旷野中蔓延的野火,无拘无束。更何况世间有很多婚姻根本就没有爱情,或者爱情已经消失,但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因素,诸如责任心、诸如利益牵扯,也必须要维持下去。所以,婚姻无论有没有爱情,都有很多束缚个人意志的东西。没有爱情的婚姻中,个人体会到的是无爱的痛苦,是无表现婚姻中无爱的痛苦,是中国现当代文学相当普遍的主题。在中国文学中,这个主题是在“五四”之后才大量出现的。“五四”文化的基本特点是思想启蒙。思想启蒙就要解放人性。解放人性,就要解放人自由恋爱的权力。自由恋爱有什么好呢?就因为不自由恋爱的婚姻没有爱情,不好。所以“五四”之后就出现了写没有爱情的婚姻是如何让人感到痛苦的作品。古代文学中就总体而言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爱情观念,所以尽管魏晋和晚明就有两次人性解放的思潮,但并没有表现婚姻中爱情痛苦的作品。现当代作家先是体会到没有自由恋爱难以产生爱情,渐渐又体会到即使是自由恋爱爱情也仍然会消失,所有婚姻中没有爱的痛苦的问题就变得复杂起来,作家在这个问题中对人性的探索也就变得更加丰富、更加具有深度起来。
(全文)
熟悉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妮娜》的读者肯定记得它开篇的那句名言: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我们透过作家如何描写婚姻生活,可以更艺术地认知我们生活的世界,而通过作家笔下的婚姻生活,我们可以来理解和看待作家是如何理解人的家庭和婚姻的。接下来呢,我们请李玲就为我们讲《作者笔下的婚姻生活》,大家欢迎。
作家笔下的婚姻生活,其实就是作家对婚姻生活的一种理解。婚姻生活它有很强的时代性,还有作家的个性不同,他的理解也不同。在我们传统文化里边,婚姻呢,我们现在都说婚姻必须是爱情的结合。恩格斯说的“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但是我们中国古代文化里面根本就没有,现在电视里面不断地演很多帝王家的爱情故事,我爱怎么阐释它都行。武则天在大谈爱,根本就没有,我们古代里面根本就没有爱,男女之间的情常常是一种恩,一日夫妻百日恩,是一种恩。还有呢,可能是欲望,崔莺莺为什么特别爱张生,她一眼看上去就爱了。其实作家就没有写为什么,这一点不用展开。中国古代不需要去论证爱情,简单的论证就是书生比较俊美,又有才,是吧?比较简单的。不像现在有很多很多细致的感受,所有的书生都是一个模式。一个模式的话,那么都爱,那就没有一种个性上的差异了。这个爱情问题是比较简单的。归根结底,是因为我们的文化里边,婚姻的目的是传宗接代,不是爱情,情感是不重要的。所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礼记》里说的婚姻是“上以祠宗庙,下以继后世”,所以古代文学它必然带来这个爱情观念是比较匮乏的,即使它也有一些,但是跟我们现代意义上的爱情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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