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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程技巧]编程规范与范例(6)
程序匠人 发表于 2005-8-27 20:19:00 阅读全文(254) | 回复(0) | 引用(0)
编程规范与范例(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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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程规范与范例(6)
目 录
1 排版 6
2 注释 11
3 标识符命名 18
4 可读性 20
5 变量、结构 22
6 函数、过程 28
7 可测性 36
8 程序效率 40
9 质量保证 44
10 代码编辑、编译、审查 50
11 代码测试、维护 52
12 宏 53
10 代码编辑、编译、审查
¹ 10-1:打开编译器的所有告警开关对程序进行编译。
¹ 10-2:在产品软件(项目组)中,要统一编译开关选项。
¹ 10-3:通过代码走读及审查方式对代码进行检查。
说明:代码走读主要是对程序的编程风格如注释、命名等以及编程时易出错的内容进行检查,可由开发人员自己或开发人员交叉的方式进行;代码审查主要是对程序实现的功能及程序的稳定性、安全性、可靠性等进行检查及评审,可通过自审、交叉审核或指定部门抽查等方式进行。
¹ 10-4:测试部测试产品之前,应对代码进行抽查及评审。
½ 10-1:编写代码时要注意随时保存,并定期备份,防止由于断电、硬盘损坏等原因造成代码丢失。
½ 10-2:同产品软件(项目组)内,最好使用相同的编辑器,并使用相同的设置选项。
说明:同一项目组最好采用相同的智能语言编辑器,如Muiti Editor,Visual Editor等,并设计、使用一套缩进宏及注释宏等,将缩进等问题交由编辑器处理。
½ 10-3:要小心地使用编辑器提供的块拷贝功能编程。
说明:当某段代码与另一段代码的处理功能相似时,许多开发人员都用编辑器提供的块拷贝功能来完成这段代码的编写。由于程序功能相近,故所使用的变量、采用的表达式等在功能及命名上可能都很相近,所以使用块拷贝时要注意,除了修改相应的程序外,一定要把使用的每个变量仔细查看一遍,以改成正确的。不应指望编译器能查出所有这种错误,比如当使用的是全局变量时,就有可能使某种错误隐藏下来。
½ 10-4:合理地设计软件系统目录,方便开发人员使用。
说明:方便、合理的软件系统目录,可提高工作效率。目录构造的原则是方便有关源程序的存储、查询、编译、链接等工作,同时目录中还应具有工作目录----所有的编译、链接等工作应在此目录中进行,工具目录----有关文件编辑器、文件查找等工具可存放在此目录中。
½ 10-5:某些语句经编译后产生告警,但如果你认为它是正确的,那么应通过某种手段去掉告警信息。
说明:在Borland C/C++中,可用“#pragma warn”来关掉或打开某些告警。
示例:
#pragma warn -rvl // 关闭告警
int examples_fun( void )
{
// 程序,但无return语句。
}
#pragma warn +rvl // 打开告警
编译函数examples_fun时本应产生“函数应有返回值”告警,但由于关掉了此告警信息显示,所以编译时将不会产生此告警提示。
½ 10-6:使用代码检查工具(如C语言用PC-Lint)对源程序检查。
½ 10-7:使用软件工具(如 LogiSCOPE)进行代码审查。
11 代码测试、维护
¹ 11-1:单元测试要求至少达到语句覆盖。
¹ 11-2:单元测试开始要跟踪每一条语句,并观察数据流及变量的变化。
¹ 11-3:清理、整理或优化后的代码要经过审查及测试。
¹ 11-4:代码版本升级要经过严格测试。
¹ 11-5:使用工具软件对代码版本进行维护。
¹ 11-6:正式版本上软件的任何修改都应有详细的文档记录。
½ 11-1:发现错误立即修改,并且要记录下来。
½ 11-2:关键的代码在汇编级跟踪。
½ 11-3:仔细设计并分析测试用例,使测试用例覆盖尽可能多的情况,以提高测试用例的效率。
½ 11-4:尽可能模拟出程序的各种出错情况,对出错处理代码进行充分的测试。
½ 11-5:仔细测试代码处理数据、变量的边界情况。
½ 11-6:保留测试信息,以便分析、总结经验及进行更充分的测试。
½ 11-7:不应通过“试”来解决问题,应寻找问题的根本原因。
½ 11-8:对自动消失的错误进行分析,搞清楚错误是如何消失的。
½ 11-9:修改错误不仅要治表,更要治本。
½ 11-10:测试时应设法使很少发生的事件经常发生。
½ 11-11:明确模块或函数处理哪些事件,并使它们经常发生。
½ 11-12: 坚持在编码阶段就对代码进行彻底的单元测试,不要等以后的测试工作来发现问题。
½ 11-13:去除代码运行的随机性(如去掉无用的数据、代码及尽可能防止并注意函数中的“内部寄存器”等),让函数运行的结果可预测,并使出现的错误可再现。
12 宏
¹ 12-1:用宏定义表达式时,要使用完备的括号。
示例:如下定义的宏都存在一定的风险。
#define RECTANGLE_AREA( a, b ) a * b
#define RECTANGLE_AREA( a, b ) (a * b)
#define RECTANGLE_AREA( a, b ) (a) * (b)
正确的定义应为:
#define RECTANGLE_AREA( a, b ) ((a) * (b))
¹ 12-2:将宏所定义的多条表达式放在大括号中。
示例:下面的语句只有宏的第一条表达式被执行。为了说明问题,for语句的书写稍不符规范。
#define INTI_RECT_VALUE( a, b )\
a = 0;\
b = 0;
for (index = 0; index < RECT_TOTAL_NUM; index++)
INTI_RECT_VALUE( rect.a, rect.b );
正确的用法应为:
#define INTI_RECT_VALUE( a, b )\
{\
a = 0;\
b = 0;\
}
for (index = 0; index < RECT_TOTAL_NUM; index++)
{
INTI_RECT_VALUE( rect[index].a, rect[index].b );
}
¹ 12-3:使用宏时,不允许参数发生变化。
示例:如下用法可能导致错误。
#define SQUARE( a ) ((a) * (a))
int a = 5;
int b;
b = SQUARE( a++ ); // 结果:a = 7,即执行了两次增1。
正确的用法是:
b = SQUARE( a );
a++; // 结果:a = 6,即只执行了一次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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