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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历史时期,美国的宗教性几乎使得其政治都成为神权政治,而不是世俗政治,美国的经济实际上是产生于新教论理的新教资本主义经济,起源于中世纪的宗教改革。宗教改革后的路德主义和卡尔文主义把世俗的工作当作对上帝的侍奉,把经济的成功当作蒙上帝祝福的表征,把财富当作被上帝拣选的标志,当作荣耀上帝的手段,教导信徒拼命追求世俗工作的成功和强大的财力,因此导致了资本主义的产生。美国的经济起源于新教的这种资本主义精神,并一直延续着这种新教资本主义的传统,关于这一点,将在第二章详述。
美国社会的道德伦理就是基督教伦理。
美国建国之前,如前所述,就是一个新教徒占主导地位的地区,因此,新教伦理就是美洲地区道德的内容。建国以后,国家的管理者把基督教当作国家的立国之本,当作国民道德的基础。华盛顿在其卸任演说中,提出了国民的道德离不开宗教支持的思想,他说:“我们应当告诫自己不要耽于幻想,认为道德没有宗教也能维持。尽管良好的教育对于特殊结构的意识可能有所影响,但根据理智和经验,不容我们期望在排除宗教原则的情况下,国民道德仍能普遍存在。”华盛顿的这个思想一直为后代的继任者所追捧
第2任总统约翰亚当斯追随华盛顿的提法,把基督教当作维持美国自由体制的根基,他曾经写道:“除非美国公民的道德行为以基督教的信条为引导,否则美国将难于维持自由体制。”“我们的政府不具备能力去对付不受伦理和宗教约束的人类情感,我们的宪法只是为有道德和宗教信仰的民族制订的。它远远不足以管理任何其他民族。”也就是说,在他看来,美国的法律只能约束住相信基督教的人们。
第三任总统杰佛逊说:“我没见过比基督教更好的道德”。为使基督教在非基督徒国民中也引起共鸣,以有助国民的道德建设,杰佛逊自己编著了一部《杰佛逊圣经》,删去了关于耶稣的神迹的故事。因为他担心神迹的部分会引起社会非基督徒对基督教说教的抵抗。
因此,在美国,长期以来,道德伦理就是基督教,道德的内容产生于基督教。美国学者乔治?马斯登曾描述了美国人怎样被灌输基督教道德。他说,“美国的文明很大程度是由一系列新教价值观组成的,孩子自幼就被教义按规则来做游戏,每个人都知道十诫、劳动的价值、及德有所报。”“很长一段时间公立学校的孩子学了许多训诫,包括尊重感恩节、上帝的善、宗教是社会唯一基础、正当者永不被抛弃、祈祷的时刻、工作、没有主就没有卓越、幸福的特征、播种与收获、我母亲的《圣经》、《圣经》是最好的经典等观念”
美国的世俗化的人认为,基督教讲的是伦理道德,人道主义,因此,守了道德就是基督徒,杰佛逊在发行删去了神迹的《圣经》的时候说:“在这种意义上,我是一个真正的基督教徒。”
美国的基督教徒则认为,基督教讲的不是道德伦理,讲的是神本主义,但道德来源于基督教,只有神才能让人有善行。
但无论怎样理解道德,美国的道德都离不开基督教的教义。
美国著名记者普里策奖获得者布莱戈对他家乡的基督教盛况做过描述,他说,在他们那个小镇里,诊所只有两个,但基督教堂就有二十个。人们的生活脱离不了基督教,宗教都是他们的生活支柱。他举例说,一次,家乡的一个教堂被风刮倒,牧师的孩子也被砸死,但在第二天,教民们在牧师的带领下,在教堂的废墟上开始作敬拜,一直到新教堂建起。
关于美国社会的宗教性,也有一些学者做出了表述。
法国著名作家政治家托克维尔说:“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像美国那样,基督教对人的心灵保持如此巨大的影响,此外,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像美国那样,能证明基督的效用和符合人性,这个国家是世界上最开明和最自由的国度”。
美国政治学者肯尼斯沃尔德说,“对美国的的宗教实证性归纳看来,从十九世纪初一直到现在,美国一直是基督教世界最具宗教性的国家之一”。
另一位法国作家阿希尔缪拉(Achille Murat)也说:“没有哪个国家像美国一样,拥有对宗教如此虔诚的人民,以至他们在外国人眼里显得太过分了。在美国,宗教社团的数量多得着实令人惊叹:其中有一些分发《圣经》;散发小册子;鼓励发行宗教期刊;劝化、教育未开化的人并使其皈依;使传道士成家;照顾他们的遗孀和孤儿;宣讲、弘扬、净化、维护、改良这一信仰;建造小教堂、资助会众、支持神学院;向海员、黑人和荡妇传道并劝其皈依。”
犹太作家凯文爱布拉姆斯说:“美国的文明建立在基督教的基础上”,“挪开《圣经》这一引导美国这所大船的星座,整个美国文明的大厦就会轰然倒塌”。
美国最高法官威廉道格拉斯曾说,美国人是个“信教的民族”。
六十年代,在美国社会的世俗化浪潮的影响下,哈佛大学教授哈维?考克斯(HARVEY COX)曾写了一本书,叫做《世俗之城》,预言宗教将在美国呈下降趋势,美国将成为一个世俗社会。但以后美国的宗教化回归以及表现出来的越来越强烈的宗教性,使得考克斯不得不修改了自己的预言,八十年代,他又写了一本书,叫做《世俗城中的宗教》,重新强调了美国的宗教性。
美国所表现出来的强烈的宗教性,在现代,除了一些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国家之外,在全世界是绝无仅有的。
三、美国的宗教性来源于以清教徒为主的新教移民的影响
那么,为什么美国这个国家在现代仍然保持着这么强烈的宗教性?为什么美国这个国家每当出现世俗化浪潮时就有强烈的回心力量将其拉回宗教的轨道来?
其原因在于,美国这个国家根本就不是一个自然形成的国家,而是由一些因为宗教原因而迁移北美大陆的新教徒所创建的宗教国家,这些新教徒建国的目的是在新大陆实践新教理想,在新大陆实现新教的宗教目标。
因此,美国一开始就是一个是建立在新教徒意识形态之上,为新教意识形态所驱动,为实现新教徒意识形态目标的国家,新教的价值观是这个国家产生的动力,也是这个国家以后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主导力量。
追溯历史,我们会看到,美洲殖民地的形成和建设,以及美国的立国和建国,都源于基督新教特别是清教徒思想的影响。
在英属法属殖民地时代,前来美洲大陆定居的,主要是来自欧洲大陆的移民。一般国内的教科书,都把他们当作是在欧洲大陆失去土地或作奸犯科而被流放到美洲的贫下层居民,说他们在欧洲是罪犯或贫民,到美洲大陆是为了在新殖民地寻求土地、寻求生计,或者是不得已而为之。实际上不然,当初到美洲大陆寻找新生活的人,许多是有着宗教目标的基督教新教教徒,其中主要成分是与英国国教圣公会产生冲突的英国卡尔文宗的清教徒(Puritan)。在这些人中间,很多人在欧洲大陆拥有丰厚的财产或较高的社会地位,他们迁移美洲,或者是为了摆脱欧洲天主教势力的压迫或来自英国圣教公会的迫害,或者是受分离主义态度驱使而要在新大陆建立一个新教统治的新天地。
人们所熟悉的最先到达美洲的“五月花号”船上的移民,就是一些有着被通缉的背景的英国清教徒。这些人的主体是英国斯库卢比地区的清教徒农民,领袖是当地的大富豪布鲁斯特及牧师罗宾逊以及他们的学生布赖特福特等人,布赖福特后来做了普利茅斯殖民地的总督。这些人当初在英国的时候,因为在家乡斯库鲁比地区举行新教教徒的非法聚会,被政府及国教的特务检举,而面临入狱危险。于是他们从波士顿港出发逃往新教国家荷兰,希望在那里避难,并且能维持他们的信仰生活。但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及莱登城,出身农民的他们不能适应那里的城市生活,与当地的新教徒发生了冲突,加之荷兰与西班牙签订的十三年和平条约即将期满,天主教大国西班牙的威胁日益迫近,于是,这些人又筹措资金,逃亡美洲大陆。他们于1620年年末到达北美,然后在北美法吉尼亚地区建立了普利茅斯殖民地,成为美洲的“开发之父”。
宗教分离主义也是美洲新大陆移民的一个来源。分离主义一直是宗教史上的一个传统现象,当某种宗教派别不容于当地的风土文化或其主体宗教时,这种宗派往往就会产生分离主义倾向,即离开其所处风土文化或主体宗教,而另辟生活之地或者是自立宗派。基督教以及犹太教和伊斯兰教的“信仰之父”亚伯拉罕就是分离主义的先驱,当初他生活的地区中东城市乌尔盛行拜物教以及多神教,为摆脱拜物教和多神崇拜的影响,在年逾古稀的时候,亚伯拉罕舍弃了居住数代的家乡乌尔以及安逸舒适的生活,带领族人踏上了迁移跋涉之旅,走向上帝赐予的“流着奶与蜜的”应许之地迦南。当年迁居美洲新大陆的基督新教的教徒,有许多人也是抱着这种分离主义态度而离开了世居的欧洲的,他们来到北美,抱着在那里建立一个完全脱离天主教影响的实践新教信仰新天新地的梦想。对于他们来说,新大陆就如同亚伯拉罕当年迁居的中东迦南地区一样,是上帝应许的“流着奶与蜜”的地,是实践真正信仰也就是基督新教的地方,在那里,他们将摆脱旧大陆欧洲的天主教势力的影响,建立起能够真正实现神的旨意为神所喜悦的新天地。
美国学者奥尔森讲述新教徒大量涌入北美的历史时说:“当清教徒在17世纪自动离开英国的时候,他们寻找的是一个新世界,可以不受不虔诚的皇权和不纯洁的国家教会的阻挡,在那里建立这种基督教联邦。他们认为北美是应许之地,所以为了神与神的国度,他们要占领北美。”
美国独立战争的发生,也是因为早期移民北美的多数人都是新教教徒,而主要殖民地多是清教教徒的缘故。
清教徒是信仰新教中卡尔文主义的英国教徒,之所以被称为清教徒,因为这些人主张清除英国国教中的天主教因素和影响,净化英国国教,建立纯正的新教教会。英文中的清教徒(Puritan)、清教主义(Purism)就含有清纯、净化的意思。稍微熟悉宗教史的人都知道,英国国教圣公会虽然号称信仰新教,但其因来路暧昧,所以带有很深的天主教痕迹和影响,基本上可以说仍然是天主教体系。当初宣布英国国教改为新教的,是国王爱德华八世。爱德华八世宣布改宗,并不是因为信仰新教,而是为了摆脱禁止他离婚的天主教会的束缚。该国王因为想废除生不下男孩的王后,想离婚另娶,但被反对离婚的天主教教会所禁止,因此,一怒之下,宣布国教改为新教,新教则同意了他的另娶计划。这样改宗的英国的国教会虽然号称新教,但仍保留了大量的天主教的信仰和习俗,这些天主教的信仰和习俗一直是国教会内部真正的新教徒的不满和改革对象,新教徒因此发起了改革教会的运动,他们将自己的改革运动称为净化国教的运动。
但这个运动一开始就遭到了掌握着政权与教权的政府和国教教会的镇压和迫害,在镇压和迫害当中,大量的清教徒逃到了真正的新教国家荷兰,前面讲的最先到达美洲的“五月花号的”的人群就是在此背景下逃出的清教徒。留在英国本土的一部分清教徒则与教权和政权继续做着周旋与斗争,最后,在各种政治经济因素促发下,发生了英国的著名的清教徒革命,清教徒掌握了政权,建立了共和制政体。在清教徒领袖克伦威尔死后,保皇党复辟,英国恢复了旧体制。
由逃亡的清教徒们建立的美洲殖民地,在宗教上,一直与英国本土的宗教处于对立状态。
美洲大陆的主体为清教徒和路得宗,英国的国教则为掺和了大量天主教因素的圣公会安力甘宗,安力甘宗作为英国国教就如前面所说一直是清教徒改革的对象。在美国独立战争及18世纪二十年代,英国本土和美洲殖民地发生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宗教“伟大复兴(Great Awaking)”运动,这场运动在英国,是卫理循道宗教派的产生,虽然此教派也反对安力甘主义,力图改革英国国教,但与清教教义很多地方截然对立,没形成多大势力,英国仍然被国教控制。这场运动在美国,则是新教教义的普及和强化运动,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新教教义在新大陆被强化的运动,这场运动最后导致了新教公理宗、长老会、浸信会的进一步振兴,清教徒也被这些教派吸收,从而与英国国教彻底在思想上脱离了关系,并形成了进一步对立。
宗教“伟大复兴(Great Awaking)”运动进一步促进了美洲殖民地人群的主体意识,进一步加强了殖民地与英国本土的在宗教上和政治上的离心力,为独立战争做了思想和意识形态的准备。
研究美国历史的专家都承认,新大陆与英国本土上的宗教对立,以及发生在独立战争前夕的宗教大复兴运动,实际上是美国独立战争的远因。比如,美国学者桑多斯在《法的政府》一书中说,独立宣言所表达的美国精神,发端于十八世纪三十年代的宗教大觉醒运动。马斯登说:“十八世纪的宗教伟大复兴运动为清教和民主革命之间提供了桥梁。”
早期入殖北美的新教徒的新教信仰,构成了北美早期的社会思想及风俗的主调,也构成了以后美国立国的精神以及国家意识形态的基础。
比如,“五月花号”的搭乘人员在到达新大陆以后,就将来的他们的团体生活,制定了一个条约,这个条约所反映的宗教热忱和民主原则,实际上是美国以后的独立宣言和宪法的原型。这个协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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