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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java技术网::Java编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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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va编程规则 阅读次数28456 
                        出处 cn-java     


                              (1) 
                              类名首字母应该大写。字段、方法以及对象(句柄)的首字母应小写。对于所有标识符,其中包含的所有单词都应紧靠在一起,而且大写中间单词的首字母。例如:
                              ThisIsAClassName
                              thisIsMethodOrFieldName
                              若在定义中出现了常数初始化字符,则大写static 
                              final基本类型标识符中的所有字母。这样便可标志出它们属于编译期的常数。
                              Java包(Package)属于一种特殊情况:它们全都是小写字母,即便中间的单词亦是如此。对于域名扩展名称,如com,org,net或者edu等,全部都应小写(这也是Java 
                              1.1和Java 1.2的区别之一)。

                              (2) 为了常规用途而创建一个类时,请采取“经典形式”,并包含对下述元素的定义:

                              equals()
                              hashCode()
                              toString()
                              clone()(implement Cloneable)
                              implement Serializable

                              (3) 
                              对于自己创建的每一个类,都考虑置入一个main(),其中包含了用于测试那个类的代码。为使用一个项目中的类,我们没必要删除测试代码。若进行了任何形式的改动,可方便地返回测试。这些代码也可作为如何使用类的一个示例使用。

                              (4) 
                              应将方法设计成简要的、功能性单元,用它描述和实现一个不连续的类接口部分。理想情况下,方法应简明扼要。若长度很大,可考虑通过某种方式将其分割成较短的几个方法。这样做也便于类内代码的重复使用(有些时候,方法必须非常大,但它们仍应只做同样的一件事情)。

                              (5) 
                              设计一个类时,请设身处地为客户程序员考虑一下(类的使用方法应该是非常明确的)。然后,再设身处地为管理代码的人考虑一下(预计有可能进行哪些形式的修改,想想用什么方法可把它们变得更简单)。
                              (6) 使类尽可能短小精悍,而且只解决一个特定的问题。下面是对类设计的一些建议:
                              ■一个复杂的开关语句:考虑采用“多形”机制
                              ■数量众多的方法涉及到类型差别极大的操作:考虑用几个类来分别实现
                              ■许多成员变量在特征上有很大的差别:考虑使用几个类

                              (7) 
                              让一切东西都尽可能地“私有”——private。可使库的某一部分“公共化”(一个方法、类或者一个字段等等),就永远不能把它拿出。若强行拿出,就可能破坏其他人现有的代码,使他们不得不重新编写和设计。若只公布自己必须公布的,就可放心大胆地改变其他任何东西。在多线程环境中,隐私是特别重要的一个因素——只有private字段才能在非同步使用的情况下受到保护。

                              (8) 
                              谨惕“巨大对象综合症”。对一些习惯于顺序编程思维、且初涉OOP领域的新手,往往喜欢先写一个顺序执行的程序,再把它嵌入一个或两个巨大的对象里。根据编程原理,对象表达的应该是应用程序的概念,而非应用程序本身。

                              (9) 若不得已进行一些不太雅观的编程,至少应该把那些代码置于一个类的内部。

                              (10) 
                              任何时候只要发现类与类之间结合得非常紧密,就需要考虑是否采用内部类,从而改善编码及维护工作(参见第14章14.1.2小节的“用内部类改进代码”)。

                              (11) 尽可能细致地加上注释,并用javadoc注释文档语法生成自己的程序文档。

                              (12) 
                              避免使用“魔术数字”,这些数字很难与代码很好地配合。如以后需要修改它,无疑会成为一场噩梦,因为根本不知道“100”到底是指“数组大小”还是“其他全然不同的东西”。所以,我们应创建一个常数,并为其使用具有说服力的描述性名称,并在整个程序中都采用常数标识符。这样可使程序更易理解以及更易维护。

                              (13) 
                              涉及构建器和异常的时候,通常希望重新丢弃在构建器中捕获的任何异常——如果它造成了那个对象的创建失败。这样一来,调用者就不会以为那个对象已正确地创建,从而盲目地继续。

                              (14) 
                              当客户程序员用完对象以后,若你的类要求进行任何清除工作,可考虑将清除代码置于一个良好定义的方法里,采用类似于cleanup()这样的名字,明确表明自己的用途。除此以外,可在类内放置一个boolean(布尔)标记,指出对象是否已被清除。在类的finalize()方法里,请确定对象已被清除,并已丢弃了从RuntimeException继承的一个类(如果还没有的话),从而指出一个编程错误。在采取象这样的方案之前,请确定finalize()能够在自己的系统中工作(可能需要调用System.runFinalizersOnExit(true),从而确保这一行为)。

                              (15) 
                              在一个特定的作用域内,若一个对象必须清除(非由垃圾收集机制处理),请采用下述方法:初始化对象;若成功,则立即进入一个含有finally从句的try块,开始清除工作。

                              (16) 
                              若在初始化过程中需要覆盖(取消)finalize(),请记住调用super.finalize()(若Object属于我们的直接超类,则无此必要)。在对finalize()进行覆盖的过程中,对super.finalize()的调用应属于最后一个行动,而不应是第一个行动,这样可确保在需要基础类组件的时候它们依然有效。

                              (17) 
                              创建大小固定的对象集合时,请将它们传输至一个数组(若准备从一个方法里返回这个集合,更应如此操作)。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享受到数组在编译期进行类型检查的好处。此外,为使用它们,数组的接收者也许并不需要将对象“造型”到数组里。

                              (18) 
                              尽量使用interfaces,不要使用abstract类。若已知某样东西准备成为一个基础类,那么第一个选择应是将其变成一个interface(接口)。只有在不得不使用方法定义或者成员变量的时候,才需要将其变成一个abstract(抽象)类。接口主要描述了客户希望做什么事情,而一个类则致力于(或允许)具体的实施细节。

                              (19) 
                              在构建器内部,只进行那些将对象设为正确状态所需的工作。尽可能地避免调用其他方法,因为那些方法可能被其他人覆盖或取消,从而在构建过程中产生不可预知的结果(参见第7章的详细说明)。

                              (20) 对象不应只是简单地容纳一些数据;它们的行为也应得到良好的定义。

                              (21) 
                              在现成类的基础上创建新类时,请首先选择“新建”或“创作”。只有自己的设计要求必须继承时,才应考虑这方面的问题。若在本来允许新建的场合使用了继承,则整个设计会变得没有必要地复杂。

                              (22) 
                              用继承及方法覆盖来表示行为间的差异,而用字段表示状态间的区别。一个非常极端的例子是通过对不同类的继承来表示颜色,这是绝对应该避免的:应直接使用一个“颜色”字段。

                              (23) 
                              为避免编程时遇到麻烦,请保证在自己类路径指到的任何地方,每个名字都仅对应一个类。否则,编译器可能先找到同名的另一个类,并报告出错消息。若怀疑自己碰到了类路径问题,请试试在类路径的每一个起点,搜索一下同名的.class文件。

                              (24) 在Java 1.1 
                              AWT中使用事件“适配器”时,特别容易碰到一个陷阱。若覆盖了某个适配器方法,同时拼写方法没有特别讲究,最后的结果就是新添加一个方法,而不是覆盖现成方法。然而,由于这样做是完全合法的,所以不会从编译器或运行期系统获得任何出错提示——只不过代码的工作就变得不正常了。

                              (25) 
                              用合理的设计方案消除“伪功能”。也就是说,假若只需要创建类的一个对象,就不要提前限制自己使用应用程序,并加上一条“只生成其中一个”注释。请考虑将其封装成一个“独生子”的形式。若在主程序里有大量散乱的代码,用于创建自己的对象,请考虑采纳一种创造性的方案,将些代码封装起来。

                              (26) 
                              警惕“分析瘫痪”。请记住,无论如何都要提前了解整个项目的状况,再去考察其中的细节。由于把握了全局,可快速认识自己未知的一些因素,防止在考察细节的时候陷入“死逻辑”中。

                              (27) 
                              警惕“过早优化”。首先让它运行起来,再考虑变得更快——但只有在自己必须这样做、而且经证实在某部分代码中的确存在一个性能瓶颈的时候,才应进行优化。除非用专门的工具分析瓶颈,否则很有可能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性能提升的隐含代价是自己的代码变得难于理解,而且难于维护。

                              (28) 
                              请记住,阅读代码的时间比写代码的时间多得多。思路清晰的设计可获得易于理解的程序,但注释、细致的解释以及一些示例往往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无论对你自己,还是对后来的人,它们都是相当重要的。如对此仍有怀疑,那么请试想自己试图从联机Java文档里找出有用信息时碰到的挫折,这样或许能将你说服。

                              (29) 
                              如认为自己已进行了良好的分析、设计或者实施,那么请稍微更换一下思维角度。试试邀请一些外来人士——并不一定是专家,但可以是来自本公司其他部门的人。请他们用完全新鲜的眼光考察你的工作,看看是否能找出你一度熟视无睹的问题。采取这种方式,往往能在最适合修改的阶段找出一些关键性的问题,避免产品发行后再解决问题而造成的金钱及精力方面的损失。

                              (30) 
                              良好的设计能带来最大的回报。简言之,对于一个特定的问题,通常会花较长的时间才能找到一种最恰当的解决方案。但一旦找到了正确的方法,以后的工作就轻松多了,再也不用经历数小时、数天或者数月的痛苦挣扎。我们的努力工作会带来最大的回报(甚至无可估量)。而且由于自己倾注了大量心血,最终获得一个出色的设计方案,成功的快感也是令人心动的。坚持抵制草草完工的诱惑——那样做往往得不偿失。

                              (31) 
                              可在Web上找到大量的编程参考资源,甚至包括大量新闻组、讨论组、邮寄列表等。下面这个地方提供了大量有益的链接:

                                  

                          
                         



                   整理发布
                   
                   
                               发言人:过客   日期:2002-03-17

                              ][<br /> oi;lkjh;lk


                               发言人:过客   日期:2002-03-21

                              太好了!


                               发言人:mac   日期:2002-05-10

                              好多的名词都不大懂,慢慢来~!<br /> 


                               发言人:MarsKidrane   日期:2002-08-16

                              相当不错的忠告!每个字都很有分量!


                               发言人:过客   日期:2002-11-07

                              fuck, 垃圾.


                               发言人:过客   日期:2003-01-05

                              jianzhitainiaole


                               发言人:beexiaozhi   日期:2003-02-09

                              很好·谢谢


                               发言人:liu0109613   日期:2003-02-13

                              有点晕,不过软件编程不管使用什么工具,都应定制自己的标准。这样才有利于软件的推广,看看windows程序就明白了。。。


                               发言人:子龙   日期:2003-02-25

                              good!!


                               发言人:coldiced   日期:2003-03-18

                              k y a !


                               发言人:过客   日期:2003-04-15

                              好像都是些忠告嘛


                               发言人:guisong727   日期:2003-04-16

                              好,基础和风格都很重要,基础为重重之重。。<br /> 


                               发言人:过客   日期:2003-08-07

                               b


                               发言人:stan_dd   日期:2003-08-07

                              thanks!


                               发言人:过客   日期:2003-10-22

                              狗屁文章


                               发言人:wxqwxq   日期:2003-11-14

                              不错,适合我这现在的状态<br /> 


                               发言人:过客   日期:2003-11-26

                              只要是知识我就喜欢.谢谢.<br /> 


                               发言人:sosyxg   日期:2003-12-25

                              不错!


                               发言人:sosyxg   日期:2003-12-25

                              为什么不用jsp作网页呢?<br /> 还有www.java.com.cn <br /> 
                              尽然是用asp做的,真是不太爽!


                               发言人:jingshenbao0620   日期:2004-02-06

                              多谢!


                               发言人:情场浪子   日期:2004-03-16

                              多谢!!!


                               发言人:李迅   日期:2004-04-08

                              谢谢这位仁兄!


                               发言人:Shindou   日期:2004-04-30

                              太长了,我不想看


                               发言人:过客   日期:2004-05-13

                              讲得很好,可惜我有很多看不懂,本人初学者啊~~~`


                               发言人:过客   日期:2004-06-02

                              JAVA很难吗?


                               发言人:过客   日期:2004-06-11

                              哇,怎么这么贵呀,何况太远了呀,在西安学生才800元呀


                               发言人:过客   日期:2004-06-11

                              java不难学,难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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