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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ERT INTO `article` (`ID`,`TITLE`,`CONTENT`,`CLICKS`,`AUTHOR`,`ADD_DATE`,`SOURCE`,`RELEASE_STATE`,`IS_COMMENT`,`IS_DEL`,`ACTION_ID`,`RESTRICT_ID`,`ARTICLE_CLASS_ID`,`SPECIAL_ID`,`PAGINATION_ID`,`FRAME_TEMPLET_ID`,`COLOR_TEMPLET_ID`,`KEY_WORD`,`LINK_TO_EXTERIOR`,`HOMEPAGE_IMAGE`,`SAVE_DATE`,`IS_HOT`,`IS_ONTOP`,`IS_ELITE`,`IS_COMMEND`,`ADD_USER`,`SUMMARY`,`CURR_AUDIT_LEVEL`,`HTML_SAVE_PATH`) VALUES (1719,'陕西高速集团原工会主席受贿贪污 一审被判13年','<P style=\"TEXT-INDENT: 2em\">新华网西安3月18日电(记者 冯国)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原工会主席柏毅,因犯受贿罪和贪污罪,日前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今年49岁的柏毅曾在陕西省政府办公厅任正处级秘书等职,2001年11月任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工会副主席,兼任工会下属陕西省高速公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及陕西省高速公路职工技协经济技术部法定代表人,2005年3月任高速集团工会主席。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下半年宝鸡第二发电厂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柏毅利用职务之便向建筑包工头杨某索要现金共9万元。2003年6月,经柏毅同意,陕西省高速公路工程公司将西安咸阳国际机场高速公路一项目承包给成都市新通路桥机械有限公司。其间,柏毅数次向该公司董事长李某及总经理二人暗示。2004年1月,李某从公司账上支取8万元现金送给柏毅。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2003年在高速集团下属某公司的一次招标中,河北衡水第一橡胶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同年,高速集团下属开发公司又与该公司签订联合投标协议,约定为后者提供管理服务,后者交纳服务费。同年7月,开发公司总经理王某与柏毅商定,并告知橡胶公司孔某,服务费转由工会收取,工会从中支付由开发公司提供资金的一电视宣传片拍摄费用,剩余的留作工会经费。2004年2月5日,孔某将10万元服务费交给柏毅。柏毅未将此款交财务入账,并擅自把其中5万元给王某处理,另5万元交给工会会计保管。同年10月,柏毅指示将此款计入工会文体总会账中,未按事先约定用于支付拍摄费用。2005年6月,检察机关开始调查时,柏毅指示财务人员做假账,企图掩盖收取橡胶公司10万元的事实,并与王某串供,不许孔某说出支付10万元给柏毅的事实。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柏毅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和贪污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贪污赃款5万元由扣押机关陕西省检察院发还被害单位,受贿赃款17万元继续追缴。宣判后,柏毅表示要上诉。(完)</P>',0,'www.cms4j.com','2006-03-26 22:55:43','','immediately','true','false',1,1,'ffxw','ffb',1,1,1,'|陕西|高速集团|工会|受贿|贪污|','',NULL,'2006-03-26 22:55:43',NULL,'false','false','false','admin','',3,NULL);
INSERT INTO `article` (`ID`,`TITLE`,`CONTENT`,`CLICKS`,`AUTHOR`,`ADD_DATE`,`SOURCE`,`RELEASE_STATE`,`IS_COMMENT`,`IS_DEL`,`ACTION_ID`,`RESTRICT_ID`,`ARTICLE_CLASS_ID`,`SPECIAL_ID`,`PAGINATION_ID`,`FRAME_TEMPLET_ID`,`COLOR_TEMPLET_ID`,`KEY_WORD`,`LINK_TO_EXTERIOR`,`HOMEPAGE_IMAGE`,`SAVE_DATE`,`IS_HOT`,`IS_ONTOP`,`IS_ELITE`,`IS_COMMEND`,`ADD_USER`,`SUMMARY`,`CURR_AUDIT_LEVEL`,`HTML_SAVE_PATH`) VALUES (1720,'福建泉州4名校长因教育乱收费问题受到撤职处分','<P style=\"TEXT-INDENT: 2em\">新华网福州3月19日电(陈丽萍)福建省泉州市去年共查处违规教育收费金额485.2万元,4名校长因涉及乱收费问题受到撤职处分。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泉州市去年加大对学校收费的检查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违规收费行为。据统计,泉州市共组织县级以上教育收费检查组53个,查出违规收费金额485.2万元,清退445.14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其中,违规收取借读费118.82万元,违规收取捐资或赞助费189.2万元,违规收取代办费35.1万元,违规收取补习费58.88万元,违规统一征订教辅材料费42.92万元,其他违规收费25.67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全市因涉及乱收费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校级领导有25人,有4名校长被撤职。(完)(来源:新华网) </P>',0,'www.cms4j.com','2006-03-26 22:56:14','','immediately','true','false',1,1,'ffxw','ffb',1,1,1,'|福建|泉州|校长|乱收费|撤职|','',NULL,'2006-03-26 22:56:14',NULL,'false','false','false','admin','',3,NULL);
INSERT INTO `article` (`ID`,`TITLE`,`CONTENT`,`CLICKS`,`AUTHOR`,`ADD_DATE`,`SOURCE`,`RELEASE_STATE`,`IS_COMMENT`,`IS_DEL`,`ACTION_ID`,`RESTRICT_ID`,`ARTICLE_CLASS_ID`,`SPECIAL_ID`,`PAGINATION_ID`,`FRAME_TEMPLET_ID`,`COLOR_TEMPLET_ID`,`KEY_WORD`,`LINK_TO_EXTERIOR`,`HOMEPAGE_IMAGE`,`SAVE_DATE`,`IS_HOT`,`IS_ONTOP`,`IS_ELITE`,`IS_COMMEND`,`ADD_USER`,`SUMMARY`,`CURR_AUDIT_LEVEL`,`HTML_SAVE_PATH`) VALUES (1721,'原武汉市公安局局长杨世洪二审 死刑改判为无期','<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湖北高院认为,杨世洪在二审期间检举了他人重大犯罪线索,具有悔罪表现</STRONG>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3月21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武汉市委常委、武汉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武汉市政法委书记、武汉市公安局局长杨世洪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宣告二审判决,数罪并罚,判处杨世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30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1994年4月至1999年11月间,杨世洪利用担任江岸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的职务之便,伙同袁明藻共同贪污公款368.96万余元人民币,杨世洪分得184.38万余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1994年至2003年间,杨世洪在担任江岸区政府区长、江岸区委书记、江岸区工程指挥部指挥长、武汉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211.5万元人民币、1万元港币、10.1万元美元和价值51.108万元的两套住房。1996年10月间,杨世洪还伙同袁明藻从江岸区重点办工程款中借款100万元给他人使用,收取利息二人私分。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此案经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杨世洪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八十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30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一审宣判后,杨世洪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经二审,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杨世洪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但二审期间,杨世洪检举了他人重大犯罪线索,具有认罪悔罪表现,二审法院认为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故对杨世洪犯贪污罪的量刑部分改判为无期徒刑,维持原审对其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的判决。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同时宣判的还有同案被告人袁明藻。二审维持了原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70万元的刑事判决。(作者:李国清 程勇 闫俊 樊斯坦)</P>\r\n<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相关报道·</STRONG>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杨世洪有今日下场,竟是从眼馋西服开始</STRONG>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原武汉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杨世洪曾被认为是一名德才兼备的“政治明星”</P>\r\n<P style=\"TEXT-INDENT: 2em\">原武汉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杨世洪曾被认为是一名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甚至被人称为“政治明星”,但1993年香港之行的一件小事使他的人生轨迹发生了逆转:因一套西服受人耻笑,杨世洪放弃了做“人民公仆”的理想,成为形形色色的老板们“驯服的黄牛”,滑向了堕落的深渊。2005年6月3日,杨世洪一审因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P>\r\n<P style=\"TEXT-INDENT: 2em\">6月3日,原武汉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杨世洪等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在湖北省黄石市一审宣判,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杨世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30万元,其全部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交国库。其犯罪同伙原江岸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袁明藻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70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杨世洪今年51岁,曾历任武汉市江岸区区长、区委书记,武汉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等职。2003年8月杨世洪被免职,同年12月19日,被依法罢免武汉市人大代表资格。此后,接受湖北省纪委调查期间,杨主动要求退赃。2004年1月1日杨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15日被逮捕,同年12月7日,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杨世洪贪污受贿案。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4月至1999年11月间,杨世洪伙同袁明藻共同贪污公款人民币368.96万元,杨世洪分得184.38万元,袁明藻分得184.58元。1994年至2003年间,杨世洪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212.5万元、美元10.1万元、港币1万元、价值人民币51.18万元的住房两套,袁明藻收受贿赂人民币77万元、美元6000元。1996年,杨世洪、袁明藻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人民币100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铁窗下的“贪官自白” </STRONG></P>\r\n<P style=\"TEXT-INDENT: 2em\">在被“双规”期间,杨世洪对自己的堕落史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摘发如下: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回想和反省自己,为什么拜倒在金钱和物质利益的脚下,放弃了人生追求,滑入泥潭?究其原因与教训,主要有三: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穿的是精心挑选的一套当家西服,却不想被港方人员耻笑,不让上场,这事给我极大的刺激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一是放弃思想改造,致使思想上拒腐的防线溃决。我觉得自己走到今天就是因为放松了思想改造,人生追求发生了蜕变。记得1993年,自己首次到香港招商时,穿的是精心挑选的一套当家西服,却不想被港方人员耻笑,不让上场,最后不得不连夜买了件中低档上衣才勉强过关。这事给我极大的刺激,觉得香港人的那种消费层次,无论如何这辈子是要达到的,不然就枉活一世了。于是,自己后来在与私营老板们的接触中,很快就为他们那种“一掷千金”的风度所腐蚀和击倒,成了一头驯服的“黄牛”被牵着走,被纸醉金迷和穷奢极欲弄得瞠目。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行政官员就像足球场上守球门,老处于被人攻门中;与商人交往必须设防,要有距离感和最终界限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二是放弃法纪意识,损毁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政治上是否安全健康,重要的就是看法纪面前是否循规蹈矩。要政治安全,就得规规矩矩,清贫守道。自己这样的行政官员,就像足球场上的球门,老处于被人攻门、被人打破和解除你的防线之中。记得1994年,自己的一个在深圳市任职的同学开导我:“要开放就得让外商放心,政府官员必须与人家打成一片,像某市长都是亲自驾车带外商看地块,谈项目,信用卡别在身上,随便划。”事发后才如醉方醒,与商人交往必须设防,要有距离感和最终界限。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防范违纪贵在敢说“不”,贵在第一次就说“不”,真正是小不堵而坏大节,这正是自己的惨痛教训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三是放弃应有的行为原则,从小错而铸成大祸。任何错误都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而起始渐变总是从放弃原则开始的。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我是个有碍于情面很少说“不”的人。人家送“礼金”,因关系好,怕“泼”人家面子,收下了。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前面是小额的“敲门砖”,后边即是高位套牢的筹码。所以,谨慎在初次,防范违纪贵在敢说“不”,贵在第一次就说“不”,真正是小不堵而坏大节,这正是自己在惨痛教训后的总结。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在痛悔中反思,自己滑向深渊的直接原因有这三个方面,从深层次的原因看,还是没有真正解决“革命为什么,当官干什么,身后留什么”的问题。的确,世界观的改造、人生观的正确打造,都要动真格的,弄不好,结果就可能是灭顶之灾,对此不可有一丝一毫、一时一刻的“掺假”,所谓“从恶如流,从善如登”,学坏容易,一辈子从善积德很难。这种逆水行舟的道理,自己在这知天命的年龄,在要接受法律判决时才深深彻悟。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杨世洪犯罪清单一览 </STRONG></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杨世洪与袁明藻共同贪污公款犯罪清单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时间:1994年4月至1997年3月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犯罪事实:以江岸区政府办公经费紧张和修建区直干部宿舍楼等为由,向区政府下属六家单位索要赞助款和骗取公款9笔共计248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杨世洪非法所得:121.98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时间:1996年12月中旬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犯罪事实:帮助江岸区政府重点办所属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从某出租汽车公司借款20万元,又安排重点办从另一项目工程款账户支取20万元还给出租车公司,后来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还款私分。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杨世洪非法所得:10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时间:1996年7月间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犯罪事实:以江岸区政府办公经费不足为由,向江岸区一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索要赞助55万元人民币,随后私分,后让一企业捐赠50万元填平亏空。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杨世洪非法所得:25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时间:1997年7月至1999年11月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犯罪事实:从江岸区重点办多次套取资金借给一家广告公司,本息合计72.5万元,后将还款私分。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杨世洪非法所得:27.4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杨世洪与毛某某“权钱交易”清单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时间:1995年下半年至1996年5月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犯罪事实:向某银行支行行长做工作,要求为毛某提供贷款;以江岸区政府名义提供贷款担保;向江岸区所属一家房屋开发公司做工作,要求将门面房和两套商品房优价卖给毛某兴办酒楼;为毛某办理食品卫生许可、环保、税收优惠等事项提供帮助。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受贿金额:收受计价值人民币51.108万元的两套商品房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时间:1995年下半年至1996年10月间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犯罪事实:向武汉市江岸区某村民委员会党总支书记做工作,促成该村与毛的企业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安排区政府办公室与毛的企业签订《房屋交易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付款。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受贿金额:收受5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时间:1997年1月至10月间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犯罪事实:为毛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办理有关规费减免手续,减免共计61.14512万元;在这一项目因违规加层被查处过程中,协调减免有关费用、免交罚款金额共计132.35万元;协调江岸区房管局为这一项目办理产权证简化手续并减免相关费用11.9199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受贿金额:先收受50万元人民币,后换成10万美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时间:1997年4月间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犯罪事实:以江岸区政府名义为毛某提供续贷担保,协调江岸区属房产公司商业用房优价卖给毛某。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受贿金额:收受5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时间:1999年1月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犯罪事实:向江岸区属一家公司做工作,要求这家公司数千万元存款存单提供给毛的公司办理贷款质押,毛的公司得以贷款1400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受贿金额:收受50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时间:2000年春节前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犯罪事实:利用担任江岸区委书记的职务之便,为毛开发房地产项目提供帮助。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受贿金额:收受10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时间:2000年8月至11月间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犯罪事实:帮助毛的公司购得15亩土地,协调使该宗土地契税94.28万元得以缓交。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受贿金额:收受10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时间:2001年7月至11月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犯罪事实:时任武汉市委常委的杨世洪向有关部门做工作,使毛某某的46万元土地过户契税缓交一年。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受贿金额:收受10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时间:2002年9月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犯罪事实:毛的酒楼门前因设置公共汽车站影响酒楼经营,欲请公安部门将该车站移位,时任武汉市委常委、武汉市政法委书记的杨世洪在毛的相关申请报告签批意见,要求迁移该站。同年底,接受毛的请托,为一服刑人员减刑之事向有关部门负责人打招呼,使之减刑二年。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受贿金额:收受5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时间:1998年下半年至2002年6月间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犯罪事实:帮助毛丽娟优价购得约180亩土地用于开发生态花园项目为毛的公司争取到11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指标,并将其所购约180亩土地由工业用地变更为住宅发展用地。1999年底,将64.43亩用地指标转让给毛某;帮助毛缓交教育配套费,减免9.2万元人防配套费。2002年6月间,协调关系为毛少交土地增值收益金120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受贿金额:索要100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杨世洪与陈某某“权钱交易”清单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时间:1994年初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犯罪事实:帮助陈某某的公司购得7.5亩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受贿金额:收受1万元港币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时间:1998年6月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犯罪事实:帮助陈某某承接一项拆迁还建工程。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受贿金额:收受1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时间:1999年上半年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犯罪事实:陈某某在建拆迁还建工程时,与当地村民发生土地纠纷,致使施工无法进行。杨世洪接受陈某某的请托,以江岸区政府名义进行强制拆除。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受贿金额:收受1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时间:1999年12月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犯罪事实:为使陈某某经营的酒吧免受公安人员巡查,要求公安人员不要常到酒吧巡查,以免影响生意。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受贿金额:收受1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时间:1999年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犯罪事实:帮助将陈经营的公司列入江岸区公安分局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受贿金额:收受1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时间:2000年6月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犯罪事实:为陈的表亲提升职务之事,先后向江岸区公安分局负责人做工作。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受贿金额:收受1.5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时间:2000年7月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犯罪事实:协助陈的公司追讨江岸区下属一政府部门欠款70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受贿金额:收受1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时间:2000年2月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犯罪事实:协助陈的公司追讨江岸区下属一村庄欠款220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受贿金额:收受1万元 </P>\r\n<P style=\"TEXT-IN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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