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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页 /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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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or (i=0; i<3; i++)
      if (altscan_tab[i])
      {
        if (!quiet)
          fprintf(stderr,"Warning: setting altscan_tab[%d] = 0\n",i);
        altscan_tab[i] = 0;
      }
  }

  if (!mpeg1 && constrparms)
  {
    if (!quiet)
      fprintf(stderr,"Warning: setting constrained_parameters_flag = 0\n");
    constrparms = 0;
  }

  if (prog_seq && !prog_frame)
  {
    if (!quiet)
      fprintf(stderr,"Warning: setting progressive_frame = 1\n");
    prog_frame = 1;
  }

  if (prog_frame && fieldpic)
  {
    if (!quiet)
      fprintf(stderr,"Warning: setting field_pictures = 0\n");
    fieldpic = 0;
  }

  if (!prog_frame && repeatfirst)
  {
    if (!quiet)
      fprintf(stderr,"Warning: setting repeat_first_field = 0\n");
    repeatfirst = 0;
  }

  if (prog_frame)
  {
    for (i=0; i<3; i++)
      if (!frame_pred_dct_tab[i])
      {
        if (!quiet)
          fprintf(stderr,"Warning: setting frame_pred_frame_dct[%d] = 1\n",i);
        frame_pred_dct_tab[i] = 1;
      }
  }

  if (prog_seq && !repeatfirst && topfirst)
  {
    if (!quiet)
      fprintf(stderr,"Warning: setting top_field_first = 0\n");
    topfirst = 0;
  }

  
  for (i=0; i<M; i++)
  {
    if (motion_data[i].sxf > (4<<motion_data[i].forw_hor_f_code)-1)
    {
      if (!quiet)
        fprintf(stderr,
          "Warning: reducing forward horizontal search width to %d\n",
          (4<<motion_data[i].forw_hor_f_code)-1);
      motion_data[i].sxf = (4<<motion_data[i].forw_hor_f_code)-1;
    }

    if (motion_data[i].syf > (4<<motion_data[i].forw_vert_f_code)-1)
    {
      if (!quiet)
        fprintf(stderr,
          "Warning: reducing forward vertical search width to %d\n",
          (4<<motion_data[i].forw_vert_f_code)-1);
      motion_data[i].syf = (4<<motion_data[i].forw_vert_f_code)-1;
    }

    if (i!=0)
    {
      if (motion_data[i].sxb > (4<<motion_data[i].back_hor_f_code)-1)
      {
        if (!quiet)
          fprintf(stderr,
            "Warning: reducing backward horizontal search width to %d\n",
            (4<<motion_data[i].back_hor_f_code)-1);
        motion_data[i].sxb = (4<<motion_data[i].back_hor_f_code)-1;
      }

      if (motion_data[i].syb > (4<<motion_data[i].back_vert_f_code)-1)
      {
        if (!quiet)
          fprintf(stderr,
            "Warning: reducing backward vertical search width to %d\n",
            (4<<motion_data[i].back_vert_f_code)-1);
        motion_data[i].syb = (4<<motion_data[i].back_vert_f_code)-1;
      }
    }
  }
*/
}
static void readquantmat(){  int i,v;   for (i=0; i<64; i++)      intra_q[i] = default_intra_quantizer_matrix[i];      /* use default non-intra matrix */  load_niquant = 0;    for (i=0; i<64; i++)      inter_q[i] = 16;}

/*
  
指,上下一心,无岐道旁见者,遏障之于邪,开道之于善,而民乡方矣。故《易》曰:“同人于野,利涉大川。”道者,物之所导也;德者,性之所扶也;仁者,积恩之见证也;义者,比于人心而合于众适者也。故道灭而德用,德衰而仁义生。故上世体道而不德,中世守德而弗坏(怀)也,末世绳绳乎唯恐失仁义。君子非仁义无以生,失仁义,则失其所以生;小人非嗜欲无以活,失嗜欲,则失其所以活。故君子惧失仁义,小人惧失利。观其所惧,知各殊矣。易曰:“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其施厚者其报美,其怨大者其祸深。薄施而厚望,畜怨而无患者,古今未之有也。是故圣人察其所以往,则知其所以来者。圣人之道,犹中衢而致尊邪:过者斟酌,多少不同,各得其所宜。是故得一人,所以得百人也。人以其所愿于上,以交其下,谁弗戴?以其所欲于下,以事其上,谁弗喜?《诗》云:“媚兹一人,应侯慎德。”慎德大矣,一人小矣。能善小,其能善大矣。 
  所谓“汉承秦制”,指的是汉帝国甫建之初几乎全面承袭了秦帝国的国家体制,没有进行根本上的改变。其中,当然包括宰相制度。
  汉初宰相的权力是很大的。《史记&#8226;高祖本纪》:
  萧丞相营作未央宫,立东阙、北阙、前殿、武库、太仓。高祖还,见宫阙壮甚,怒,谓萧何曰:“天下匈匈苦战数岁,成败未可知,是何治宫室过度也?”萧何曰:“天下方未定,故可因遂就宫室。且夫天子四海为家,非壮丽无以重威,且无令后世有以加也。”高祖乃说。
  兴建规制恢弘浩大的工程,势必需动用巨额国家钱财,征调大量人力。而萧何竟然可以事先不必征得高祖的同意,并且高祖事后盛怒之下的追究也未涉及其合法性。足见萧何的行为完全属于职权范围,亦见其权力之大。
  宰相权力如此,皇帝不可能无所顾忌。史载:“汉十二年秋,黥布反,上自将击之,数使使问相国何为”。于是,有人对萧何说:
  君灭族不久矣。夫君位为相国,功第一,可复加哉?然君初入关中,得百姓心,十馀年矣,皆附君,常复孳孳得民和。上所为数问君者,畏君倾动关中。今君胡不多买田地,贱贳贷以自汙?上心乃安。
  萧何采用了这个主意,并为此自汙行径受了几日牢狱之苦:
  上罢布军归,民道遮行上书,言相国贱彊买民田宅数千万。上至,相国谒。上笑曰:“夫相国乃利民!”民所上书皆以与相国,曰:“君自谢民。”相国因为民请曰:“长安地狭,上林中多空地,弃,原令民得入田,毋收藁为禽兽食。”上大怒曰:“相国多受贾人财物,乃为请吾苑!”乃下相国廷尉,械系之。数日,王卫尉侍,前问曰:“相国何大罪,陛下系之暴也?”上曰:“吾闻李斯相秦皇帝,有善归主,有恶自与。今相国多受贾竖金而为民请吾苑,以自媚於民,故系治之。”王卫尉曰:“夫职事苟有便於民而请之,真宰相事,陛下柰何乃疑相国受贾人钱乎!且陛下距楚数岁,陈豨、黥布反,陛下自将而往,当是时,相国守关中,摇足则关以西非陛下有也。相国不以此时为利,今乃利贾人之金乎?且秦以不闻其过亡天下,李斯之分过,又何足法哉。陛下何疑宰相之浅也。”。相国年老,素恭谨,入,徒跣谢。高帝曰:“相国休矣!相国为民请苑,吾不许,我不过为桀纣主,而相国为贤相。吾故系相国,欲令百姓闻吾过也。”(以上引文均见《史记&#8226;萧相国世家》)
  这位史失其名的王姓执法官不但没有唯皇帝之命是从,而且可以当面向皇帝提出质疑。“高帝不怿。是日,使使持节赦出相国”这句话说明,高祖虽为皇帝,可无法单凭私意干涉政府。
  有关的证据广泛见于文献资料。例如《史记&#8226;吕太后本纪》:
  太后称制,议欲立诸吕为王,问右丞相王陵。王陵曰:“高帝刑白马盟曰‘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今王吕氏,非约也。”太后不说。问左丞相陈平、绛侯周勃。勃等对曰:“高帝定天下,王子弟,今太后称制,王昆弟诸吕,无所不可。”太后喜,罢朝。王陵让陈平、绛侯曰:“始与高帝喋血盟,诸君不在邪?今高帝崩,太后女主,欲王吕氏,诸君从欲阿意背约,何面目见高帝地下?”陈平、绛侯曰:“於今面折廷争,臣不如君;夫全社稷,定刘氏之后,君亦不如臣。”王陵无以应之。十一月,太后欲废王陵,乃拜为帝太傅,夺之相权。王陵遂病免归。
  吕后的故事,广为人们熟知,后人都将其视为中国古代所谓“女祸”兴起之源。这位性格刚毅的女人,曾经毫不留情地诛杀了韩信、彭越等开国元勋,还将刘邦宠妃戚姬惨无人道地制成“人彘”,以及接二连三地以鸩杀、幽死的手段处置了如意等三位赵王。这一系列冷酷恐怖的行为,令人不寒而栗。可是假如她果然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在分封诸吕之时何必征求宰相们的同意?
  陈平、周勃二人表现出来的圆滑,并非为明哲保身的妥协。他们自谓“全社稷,定刘氏之后”一语,其实已道出其关键所在。吕后褫夺了王陵的相权,却也没有转而授予诸吕,而是“乃以左丞相平为右丞相,以辟阳侯审食其为左丞相。左丞相不治事,令监宫中,如郎中令”。也就是说,相权依然由皇室家族以外的人员掌握,没有突破宰相制度的根本原则。尽管此话后面还有“食其故得幸太后,常用事,公卿皆因而决事。乃追尊郦侯父为悼武王,欲以王诸吕为渐”一句,但是,当时实际把握政府文武大权的仍然是右丞相陈平和太尉周勃。这就守住了制度的底线。
  
 

作者:黎愁别旭 回复日期:2007-3-20 13:03:45    
  记号
 

作者:lccplxx 回复日期:2007-3-21 12:21:13    
  对于吕后执政的情况,普通人通常不甚了了。司马迁这样说:
  孝惠皇帝、高后之时,黎民得离战国之苦,君臣俱欲休息乎无为,故惠帝垂拱,高后女主称制,政不出房户,天下晏然。刑罚罕用,罪人是希。民务稼穑,衣食滋殖。(《史记&#8226;吕太后本纪》)
  事实上,吕后死后诸吕即刻遭罹灭族之祸,绝不是陈平、周勃在追讨前帐。其根源正是诸吕企图打破宰相制度的底线。《史记&#8226;绛侯周勃世家》:
  吕禄以赵王为汉上将军,吕产以吕王为汉相国,秉汉权,欲危刘氏。勃为太尉,不得入军门。陈平为丞相,不得任事。於是勃与平谋,卒诛诸吕而立孝文皇帝。
  当时所谓少帝,已为众人认定绝非惠帝骨血,而是出于吕氏。因此,倘若政府一旦再为诸吕掌握,那么就意味着政治体制将发生实质性的改变,一切权力将集中于吕氏。这种结果当然无法使众人接受。
  至于说到陈平、周勃等众人对于刘氏皇权的效忠,从他们推戴文帝成为皇帝的过程中可以看出,这种效忠其实并不是绝对的。《史记&#8226;吕太后本纪》:
  诸大臣相与阴谋曰:“少帝及梁、淮阳、常山王,皆非真孝惠子也。吕后以计诈名他人子,杀其母,养后宫,令孝惠子之,立以为后,及诸王,以强吕氏。今皆已夷灭诸吕,而置所立,即长用事,吾属无类矣。不如视诸王最贤者立之。”或言“齐悼惠王高帝长子,今其适子为齐王,推本言之,高帝适长孙,可立也”。大臣皆曰:“吕氏以外家恶而几危宗庙,乱功臣今齐王母家驷,驷钧,恶人也。即立齐王,则复为吕氏。”欲立淮南王,以为少,母家又恶。乃曰:“代王方今高帝见子,最长,仁孝宽厚。太后家薄氏谨良。且立长故顺,以仁孝闻于天下,便。”乃相与共阴使人召代王。代王使人辞谢。再反,然后乘六乘传。后九月晦日己酉,至长安,舍代邸。大臣皆往谒,奉天子玺上代王,共尊立为天子。代王数让,群臣固请,然后听。
  既然惠帝早已死去,且少帝不为承认,那么在诸吕业已铲除之后,刘氏诸王其实已无嫡庶之别。论长幼之序,立高祖长子长孙齐王刘襄为帝本无不可。可诸大臣们选择皇帝的标准却是势力最为薄弱的代王刘恒,即文帝。大臣们真实用意昭然若揭,已毋庸多言。
  当然,不能据此就说汉初的宰相制度是完美的。它也必须需要不断改进,不断完善。不过,“非功不侯,非侯不相”这条规则,无疑是新生力量进入国家政治体系,尤其是高层机构的极大障碍。随着陈平、周勃、灌婴等一批开国元勋陆续退出政治舞台,政府领袖不仅后继乏人,并且素质也呈现下降趋势。这条规则可以说是汉初政治的一项弊端。
  就个人的品行、见识而论,景帝较文帝存在着不小的差距。但是,景帝还算不上糊涂。他曾经拒绝了母亲窦太后的请求,没有让具有外戚身份的窦婴出任宰相,算是维护了宰相制度的原则。然而他选用的卫绾,能力和威望显然尚不足以承担起辅佐新天子的重任。
  卫绾在文帝时官至中郎将。他最特别的本事是精于驾御车马。在文、景两帝眼里,卫绾属于生性敦厚、忠实醇谨、谦让不争的长者。景帝前六年中,卫绾因平定七王之乱有功受封为建陵侯。在武帝被立为太子时,景帝拜卫绾为太子太傅,即太子的首席师傅。景帝后元年,卫绾出任丞相。司马迁说他“朝奏事如职所奏。然自初官以至丞相,终无可言。天子以为敦厚,可相少主,尊宠之,赏赐甚多”。
  这位深受景帝尊崇,又与武帝颇有一些渊源的宰相,却并没有得到少年天子更多的宠信。在宰相位置上只呆了半年左右,卫绾便结束了自己的政治生涯。他的继任者是魏其侯窦婴。至此,宰相制度的底线终于被突破。一个风云际会、令人眼花缭乱的时代由此拉开了帷幕。
  
  
 

作者:他TMD还骂人 回复日期:2007-3-21 13:20:58    
  直播~~~~~~~~~~~~~~~~出售前排,联系电话:137********
 

作者:lccplxx 回复日期:2007-3-22 11:40:53    
  外戚登场
  
  武帝登上皇位,其实并不意味着他能够立即开始主持国家大计。他的职责实际由王太后代为行使,就是所谓的“称制”。王太后的称制,终于为外戚进入国家最高权力机构打开了方便之门。
  在今人看来,外戚这个词似乎有点妖异邪门的味道,似乎隐含着与某种邪恶的联系。在古代,外戚一词专指皇室的姻亲家族。司马迁说:“自古受命帝王及继体守文之君,非独内德茂也,盖亦有外戚之助焉”。外戚与皇室的关系是比较复杂的,也很微妙。就总体利益而言,外戚家族与皇室休戚相关、密不可分。除非立有显赫功勋,外戚家族无疑只是皇室的附庸,属于一家人,或者说是一个共同利益集团。然而,皇室终究无法平均地兼顾每一个外戚家族的利益。因此,对于某一个具体的外戚家族,作为联系皇室的纽带,皇帝后妃们在后宫的地位自然直接决定了她所代表的家族的荣华富贵。在这一点上,外戚家族理所当然会更看重自己家族的利益。那么不可避免地,外戚家族往往去为自己刻意谋求更多的实惠。只是在正常情况下,这种追求常常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文帝时,出身微寒的窦氏被立为皇后,好不容易才使失散多年的兄弟得以团聚。当时主持政府的周勃等人却没有因此给予窦氏宗族更多的怜悯。《史记&#8226;外戚世家》:
  绛侯、灌将军等曰:“吾属不死,命乃且县此两人。两人所出微,不可不为择师傅宾客,又复效吕氏大事也。”於是乃选长者士之有节行者与居。窦长君、少君由此为退让君子,不敢以尊贵骄人。
  窦太后对此一直耿耿于怀,颇有微词。《史记&#8226;绛侯周勃世家》:
  窦太后曰:“皇后兄王信可侯也。”景帝让曰:“始南皮、章武侯先帝不侯,及臣即位乃侯之。信未得封也。”窦太后曰:“人主各以时行耳。自窦长君在时,竟不得侯,死後乃其子彭祖顾得侯。吾甚恨之。帝趣侯信也!”景帝曰:“请得与丞相议之。”丞相议之,亚夫曰:“高皇帝约‘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今信虽皇后兄,无功,侯之,非约也。”景帝默然而止。
  
 

作者:lccplxx 回复日期:2007-3-23 13:31:31    
  武帝即位初时,实际情况已大为改观。条侯周亚夫死去多年。虽说同为平叛功臣,但无论怎样,丞相卫绾绝不能和周亚夫同日而语,甚至也比不上大将军魏其侯窦婴。所以,武帝的两个舅舅,田蚡、田胜立即获封侯爵。其中的这位田蚡,显然不是一个轻易能够满足的人。他的野心并不止于安分守己地坐享外戚的荣华。
  据史书记载,田蚡其人能言善辩,曾经学习过“槃盂诸书”。这究竟是怎样的一门学问,今人不得而知。《史记集解》说:
  应劭曰:“黄帝史孔甲所作铭也。凡二十九篇,书槃盂中,所为法戒。诸书,诸子文书也。”孟康曰:“孔甲槃盂二十六篇,杂家书,兼儒、墨、名、法。”
  或许可以说,田蚡的学问当属杂家一类。
  自从得到景帝的贵幸,田蚡门下便聚集起一群门客,形成一个小集团,为他出谋划策,而且对王太后也有着很大的影响。史称:“孝景崩,即日太子立,称制,所镇抚多有田蚡宾客计筴”。
  既然有如此的影响,田蚡自然不甘于隐身幕后,仅仅充当王太后谋士的角色。司马迁说:“武安侯新欲用事为相,卑下宾客,进名士家居者贵之,欲以倾魏其诸将相”。
  魏其侯窦婴与田蚡一样,同属外戚。自从他封侯之后,“诸游士宾客争归魏其侯。孝景时每朝议大事,条侯、魏其侯,诸列侯莫敢与亢礼”。相形之下,丞相卫绾的权势则明显逊色不少。
  卫绾之罢相是否与田蚡有直接关系,史书并无确载。他离职的原因,史书说:“建元年中,丞相以景帝疾时诸官囚多坐不辜者,而君不任职,免之”。看上去这的确和田蚡没什么瓜葛。不过,司马迁在《史记&#8226;酷吏列传》讲述宁成的事迹时,写有这样一段文字:
  郅都死,后长安左右宗室多暴犯法,於是上召宁成为中尉。其治效郅都,其廉弗如,然宗室豪桀皆人人惴恐。武帝即位,徙为内史。外戚多毁成之短,抵罪髡钳。
  显见宁成的打击对象之中,有相当一批属于外戚家族。同为酷吏,而宁成却不如郅都廉洁,那么其执法亦不如郅都那般公正应当是在所难免的事情。身为政府领袖的卫绾当然难脱干系。在这个立场上,田蚡与其他外戚家族的利益是一致的。而卫绾又是田蚡攫取政府权力的头号障碍。所以,田蚡未尝不曾挑唆一些外戚们去告卫绾的状。
  前文说过,无论从哪方面讲,卫绾没有足够能力捍卫制度不受破坏。因此,有效阻止权势迅速崛起的外戚们挣脱制度的束缚已是非他所能。既已无力抗争,他不得不“以病告免”。
  对付资历深厚的窦婴,于骤贵的田蚡而言绝非易事。于是有个名叫籍福的人为田蚡出主意说:“魏其贵久矣,天下士素归之。今将军初兴,未如魏其,即上以将军为丞相,必让魏其。魏其为丞相,将军必为太尉。太尉、丞相尊等耳,又有让贤名”。
  先得其实,后谋其名。这是一种高超的官场手腕,远比那些赤裸裸的拼争来得高明。早年曾经侍窦婴如子姓的田蚡不会不深体其中三昧。“武安侯乃微言太后风上,於是乃以魏其侯为丞相,武安侯为太尉”。
  这样,魏其侯窦婴就成为了汉兴七十年来首位具有外戚身份的政府领袖。尽管窦婴算是一位正人君子,但这毕竟是首次突破了一种规矩。先例一开,既然没有其他相应的规则或制度方面的修改,那么再有其他外戚担任宰相,人们只能指望他的品德至少不输魏其。
  窦婴和田蚡这对搭档,自就任之始即开始推崇儒术。现在的很多人都认为,这是武帝时代轰轰烈烈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意识形态改革运动的发端。
  众所周知,汉初七十年间,主流的政治思想是“黄老之术”。那么,为什么窦、田二人要在甫一执政便立即着手进行思想层面的改革呢?他们是否果然以为“黄老之术”已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而必须推出一种新的政治理念呢?
  毋要说解答这些问题,即使为了避免人云亦云的附会,也有必要先了解一下“黄老之术”究竟是怎么回事,是否与传统的儒家思想有很大的区别。
  
  
 

作者:hettkhe 回复日期:2007-3-23 23:53:44    
  呵呵!楼主这坑挺深!拜读中!
 

作者:lccplxx 回复日期:2007-3-26 14:12:50    
  “黄老之术”辨析
  
  提到“黄老之术”,人们往往会随即联想起一连串玄妙深奥、晦涩难懂的词句,诸如“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之类。作为一种政治思想和治国理念,人们的理解则通常是“无为而治”这个高度概括的抽象概念。翻阅时下流行的有关历史书籍,几乎见不到有谁能够对这个概念作出较为详尽的诠释。
  由于在武帝之前,“黄老之术”一直被当时中国最高执政当局奉为圭臬而恪守不逾。所以在研究、谈论汉代历史的时候,这是一道不能绕却的屏障。回避这部分内容,便不可能正确解读汉代乃至以后的中国古代历史。
  如果不进行深入探究,人们一般的理解以为,“黄老之术”转化成治国方针便是“轻徭薄赋、与民休息、刑德并用”,亦即所谓“无为而治”的核心内涵。考察当时的实际情况,国家征收的农田税率自汉初“十五税一”而至文帝减到“三十税一”,并由景帝成为定制讫汉终基本不曾变更,确实是中国古代农田税收最低税率。然而,近代以来史学研究成果表明,除田税外,那时的税赋体系中还包括如口赋、算赋、户赋、更赋、贳贷税、牲畜税、关市税、山泽园池税等等诸多税种。也就是说,这个内容尚不足以反映出“黄老之术”特定的含义。
  在政治理论方面,所谓“黄老之术”,包涵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要求以帝王为首的统治者们要按照清心寡欲的原则,克制自身的欲望,力行节俭,避免骄奢,以防上行下效。典型的例证如《老子&#8226;第二》:“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成功不居。夫唯不居,是以不去”。
  陆贾是汉初时著名的善辩之士,曾经追随高祖刘邦平定天下。《史记&#8226;郦生陆贾列传》记录了一段极为著名的对话:
  陆生时时前说称诗书。高帝骂之曰:“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陆生曰;“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且汤武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昔者吴王夫差、智伯极武而亡;秦任刑法不变,卒灭赵氏。乡使秦已并天下,行仁义,法先圣,陛下安得而有之?”高帝不怿而有惭色,乃谓陆生曰:“试为我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及古成败之国。”陆生乃粗述存亡之徵,凡著十二篇。每奏一篇,高帝未尝不称善,左右呼万岁,号其书曰“新语”。 
  在《新语&#8226;无为》中,陆贾说:
  夫王者之都,南面之君,乃百姓之所取法则者也,举措动作,不可以失法度。昔者,周襄王不能事后母,出居于郑,而下多叛其亲。秦始皇骄奢靡丽,好作高台榭,广宫室,则天下豪富制屋宅者,莫不仿之,设房闼,备厩库,缮雕琢刻画之好,博玄黄琦玮之色,以乱制度。齐桓公好妇人之色,妻姑姊妹,而国中多淫于骨肉。楚平王奢侈纵恣,不能制下,检民以德,增驾百马而行,欲令天下人饶财富利,明不可及,于是楚国逾奢,君臣无别。故上之化下,犹风之靡草也。王者尚武于朝,则农夫缮甲兵于田。故君子之御下也,民奢应之以俭,骄淫者统之以理;未有上仁而下贼,让行而争路者也。故孔子曰:“移风易俗。”岂家令人视之哉?亦取之于身而已矣。(同上)
  高祖刘邦、吕后以及萧何、曹参、周勃、陈平等一班大汉帝国的缔造者们,均是来自社会下层,莫不是饱经磨难方能够成就前所未有的大业。对他们而言,无论于公于私,如何守住也已取得的成就而不致如昙花一现般转瞬即逝,必然是最重要的现实问题,意义远远超过无所节制地谋求更多的私欲。所以,对于这种理念,他们自然能够理解并接受。
  
 

作者:lccplxx 回复日期:2007-3-27 14:22:28    
  流传下来的汉初古籍中,有大量类似论述的篇章,不胜枚举。不过,假如因此而相信这种自我修养的道德约束果然能够发挥作用,肯定是十分天真的。历史上关于盗墓的记载和现代考古发掘成果,以及如满城刘胜墓、芒砀梁孝王墓和长沙马王堆墓等等一系列汉墓出土的超级豪华文物,都无可辩驳地表明,这方面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谁也不会相信,这些王公贵族们过着的是一种简单的、清心寡欲的生活。
  真正具有实际意义并确实对社会发挥过积极影响的,是“黄老之术”第二个方面的内容,即需要维护社会的公正。陆贾在《新语&#8226;怀虑》中说:
  怀异虑者不可以立计,持两端者不可以定威。故治外者必调内,平远者必正近。纲维天下,劳神八极者,则忧不存于家。养气治性,思通精神,延寿命者,则志不流于外。据土子民,治国治众者,不可以图利,治产业,则教化不行,而政令不从。苏秦、张仪,身尊于位,名显于世,相六国,事六君,威振山东,横说诸侯,国异辞,人异意,欲合弱而制强,持衡而御纵,内无坚计,身无定名,功业不平,中道而废,身死于凡人之手,为天下所笑者,乃由辞语不一,而情欲放佚故也。
  1973 年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黄帝四经》是专门讲述黄老思想的书籍,其中的道法篇里有这样的论述:
  公者明,至明者有功。至正者静,至静者圣。无私者知(智),至知(智)者为天下稽。称以权衡,参以天当,天下有事,必有巧(考)验。事如直(植)木,多如仓粟。斗石已具,尺寸已陈,则无所逃其神。故曰:度量已具,则治而制之矣。绝而复属,亡而复存,孰知其神。死而复生,以祸为福,孰知其极。反索之无形,故知祸福之所从生。应化之道,平衡而止(已)。轻重不称,是谓失道。
  事实上,这种思想绝非于汉初方始萌发。孔子就曾准确地表述过。《论语&#8226;季氏第十六》:
  孔子曰:“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
  没有读过《商君书》的人,或许不知道,广为人们熟知的商鞅变法,这种思想就是其核心内容之一。《商君书&#8226;修权》:
  今乱世之君臣,区区然皆擅一国之利,而管一官之重,以便其私,此国之所以危也。故公私之交,存亡之本也。夫废法度而好私议,则奸臣鬻权以约禄,秩官之吏隐下而渔民。谚曰:“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故大臣争于私而不顾其民,则下离上;下离上者,国之隙也。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姓,此民之蠹也。故国有隙蠹而不亡者,天下鲜矣。是故明主任法去私,而国无隙蠹矣。
  战国时代的硕儒荀子是赵人,曾经游历秦国,有人向他问起秦国的情况。他说:
  其固塞险,形埶便,山林川谷美,天材之利多,是形胜也。入境,观其风俗,其百姓朴,其声乐不流污,其服不佻,甚畏有司而顺,古之民也。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楛,古之吏也。入其国,观其士大夫,出于其门,入于公门;出于公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党,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观其朝廷,其朝闲,听决百事不留,恬然如无治者,古之朝也。故四世有胜,非幸也,数也。是所见也。故曰:佚而治,约而详,不烦而功,治之至也,秦类之矣。虽然,则有其諰矣。兼是数具者而尽有之,然而县之以王者之功名,则倜倜然其不及远矣!是何也?则其殆无儒邪!故曰粹而王,驳而霸,无一焉而亡。此亦秦之所短也。(《荀子&#8226;强国篇》)
  读《荀子》就会发现,荀子是敌视秦国的,屡屡将其称为“暴秦”。但他在此处的实况描述中,却没有使用轻蔑、诋毁的言辞,反而颇有赞誉之意。足见他的记述是很客观的,如实地反应了商鞅变法以后的实际效果。商鞅死后近140年,始皇继位为秦王,吕不韦为相,和荀子是同一时代的人。《吕氏春秋》表达出来同样的思想,可以说明商鞅思想的延续性。《吕氏春秋&#8226;贵公》:
  昔先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平得于公。尝试观于上志,有得天下者众矣,其得之以公,其失之必以偏。凡主之立也,生于公。故鸿范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偏无颇,遵王之义;无或作好,遵王之道;无或作恶,遵王之路”。……,人之少也愚,其长也智,故智而用私,不若愚而用公。日醉而饰服,私利而立公,贪戾而求王,舜弗能为。
  1975年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了一大批秦简,内容相当丰富。其中很多可以当作证据,证明至少在始皇统一中国之前,秦国的社会状况与荀子的描述基本保持着一致。
  
 

作者:lccplxx 回复日期:2007-3-28 14:31:57    
  始皇统一中国,“举措太众、刑罚太极”,实际就是毁坏了社会的公正,导致天下失衡,生民涂炭。暴政之下,人民愈加渴望社会公正。高祖刘邦、萧何、曹参、周勃、陈平等人生逢乱世,身处社会下层,当然对此深为了解。《史记&#8226;陈丞相世家》:
  里中社,平为宰,分肉食甚均。父老曰:“善,陈孺子之为宰!”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是肉矣!”
  司马迁说:“陈丞相平少时,本好黄帝、老子之术”。那么,陈平的行为即体现着“黄老之术”的影响。更能够说明问题的,是曹参的事迹。《史记&#8226;曹相国世家》:
  孝惠帝元年,除诸侯相国法,更以参为齐丞相。参之相齐,齐七十城。天下初定,悼惠王富於春秋,参尽召长老诸生,问所以安集百姓,如齐故诸儒以百数,言人人殊,参未知所定。闻胶西有盖公,善治黄老言,使人厚币请之。既见盖公,盖公为言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推此类具言之。参於是避正堂,舍盖公焉。其治要用黄老术,故相齐九年,齐国安集,大称贤相。
  ……
  择郡国吏木诎於文辞,重厚长者,即召除为丞相史。吏之言文刻深,欲务声名者,辄斥去之。日夜饮醇酒。卿大夫已下吏及宾客见参不事事,来者皆欲有言。至者,参辄饮以醇酒,间之,欲有所言,复饮之,醉而後去,终莫得开说,以为常。相舍後园近吏舍,吏舍日饮歌呼。从吏恶之,无如之何,乃请参游园中,闻吏醉歌呼,从吏幸相国召按之。乃反取酒张坐饮,亦歌呼与相应和。参见人之有细过,专掩匿覆盖之,府中无事。
  上述曹参的故事已是广为人们熟知的。但假如据此认为,曹参终日饮酒、无所事事便是所谓清静无为的真谛所在,不免是一种完全相悖的曲解。最能够说明曹参治国思想的,是司马迁记录下来的一段曹参和别人的对话:
  惠帝二年,萧何卒。参闻之,告舍人趣治行,“吾将入相”。居无何,使者果召参。参去,属其后相曰:“以齐狱市为寄,慎勿扰也。”后相曰:“治无大於此者乎?”参曰:“不然。夫狱市者,所以并容也,今君扰之,奸人安所容也?吾是以先之。”
  这里所说的“狱市”,指的是诉讼和交易。这两件事情之所以紧密相连,是因为只要有交易行为,那么由此而发生纷争就在所难免。通过司法诉讼,是人们解决纠纷的最有效途径。在普通的民间生活之中,这两件事情无疑最能够体现社会是否公正。古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曾经说过一句名言:“当强权决定一切的时候,公道和仁义只是加在强者身上的美名”。(《日耳曼尼亚志》)如果国家权力或私人特权以强势姿态介入诉讼和交易,那么保证社会公正只能成为一句空话。所以曹参的话里实际包含两重意思,其一是法网不可太密,要尽量避免政府权力随意介入诉讼和交易;其二是要让人们通过公平的诉讼和交易,自发地调节自身不当的行为。关于这一点,宋史里的一段记载,或许有助于更好地理解:
  太祖初临御,欲周知外事,令珪博访。珪廉得数事白于上,验之皆实,由是信之,后乃渐肆威福。民有市官物不当价者,珪告其欺罔,当置法,列肆无不侧目。上闻之,因下诏曰:“古人以狱市为寄者,盖知小民唯利是从,不可尽法而绳之也。况先甲之令,未尝申明。苟陷人于刑,深非理道。将禁其二价,宜示以明文,自今应市易官物,有妄增价直欺罔官钱者,案鞫得实,并以枉法论。其犯在诏前者,一切不问”。自是珪不复敢言。(《宋史&#8226;史珪传》)
  现代的人们,不论是否读过亚当&#8226;斯密的《国富论》,都不会对“看不见的手”这个名词感到陌生。在诉讼公平能够得到基本保证的前提下,市场准则的作用是异常巨大的。司马迁用精炼的语言准确记录下这种作用的结果:“富无经业,则货无常主,能者辐凑,不肖者瓦解”。
  “治大国若烹小鲜”,是老子的一句千古名言,也是黄老治国思想最精辟的表达。《淮南子》的作者在《齐俗训》里引用这句话的后面,还加了一句注解:“为宽裕者曰勿数挠,为刻削者曰致其咸酸而已矣”。也就是说,黄老思想绝非排斥国家权力对社会的干预,一味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而是要求国家干预须把握一定的尺度。他主张理想的社会秩序应该是这样:
  是以人不兼官,官不兼事,士农工商,乡别州异。是故农与农言力,士与士言行,工与工言巧,商与商言数。是以士无遗行,农无废功,工无苦事,商无折货,各安其性,不得相干。
  他认为,国家的力量其实也是有限的,如果对其过度依赖,虽有严刑厉法亦不足以维护社会的稳定。所以他说:
  乱世之法,高为量而罪不及,重为任而罚不胜,危为禁而诛不敢。民困于三责,则饰智而诈上,犯邪而干免。故虽峭法严刑,不能禁其奸。何者?力不足也。故谚曰:“鸟穷则噣,兽穷则触,人穷则诈。”此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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