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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复试的有关规定zz
Date: Mon, 28 Feb 2005 12:10:17 +0800 (CST)
Status: RO
作者: xenium (礼物) 站内: KaoYan
标题: 复试的有关规定zz
时间: Thu Oct 9 14:42:08 2003
复试是考生在通过初试的基础上,对考生业务水平和实际能力的进一步考察。有关复试资格
的确定及有关的具体程序如下: (1)招生单位对考生初试成绩进行登记、统计和测算分析后
,根据国家教委制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结合本校(院、所)情况拟定复试标准。复
试标准须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院、所)长组织有关人员审定,并报所在省(市、自治区)高
校招生办和主管部门备案。 招生单位根据拟定的复试标准,将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的有关
情况,以及接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考生的情况,提供给系(研究室),由系(研
究室)在征求有关指导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后,提出复试名单。最后由校(院、
所)长召开有关会议审批确定复试名单。 对于初试成绩符合国家教委复试基本要求,招
生单位拟不复试录取的考生,应及时将其全部材料转寄第二志愿单位。对于不符合国家教委
复试要求的考生材料不得转寄其它招生单位。 对于个别初试成绩未达到国家教委制定的
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招生单位拟对其进行复试的,需上报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
审批。少数招生单位经国家教委批准,可自行审批。 个别考生(不含同等学力考生),
初试成绩突出,同时招生单位对其课程学习、实验技能和科研能力等情况比较了解,认为确
有培养前途的,经指导教师提出,系、校(院、所)批准,可以不复试。 对于同等学力
考生须全面、严格复试。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
门。 (2)复试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
,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 (3)根据复试名单通知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前由招生单位组织
有指导教师参加的复试小组,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内容、复试试题和复
试形式(口试、笔试或实践环节的考核等,一般以口试为主)。对初试成绩未达到参加复试的
基本要求,但业务能力强、专业成绩相对突出,只是总分或某一单科成绩略低于复试要求的
考生,如招生单位拟破格参加复试,应填写《破格复试申请表》,签署导师和招生单位的意
见,并报所在省(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批。 一般情况,填报第二志愿的考
生不允许破格;总分和单科成绩都低于复试要求的考生不允许破格复试。 丁丁建议: 过去
只要通过了初试,也就相当于被录取了,但是想在各个学校越来越重视复试成绩,实行差额
复试。有人说,我过了国家的录取线了,怎么还有可能没有学上吗?这个是很有可能的。因
为国家线是条基础分数线,要录取必须过了这条线(除了破格录取),它只是说明你具有了这
种水平,然而能够不能够被录取还要看各个学校的分数线。学校的分数线是各学校在国家线
的基础上定的,一般学校直接采用了国家线,较好的学校如北大、清华的分数线要比国家线
稍高现在国家为了照顾西部地区的发展,规定西部的学校可以在低于国家统一分数线,教育
部确定的复试分数线,对报考边远八省区(内蒙、新疆、宁夏、青海、甘肃、广西、云南、
贵州)以及部分特殊学科专业考生的要求有所降低。其实复试是一个很麻烦的事情,笔者建
议考生可以参看本章前边的开卷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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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m※ Origin: [33m【北邮真情流露】 [37m<bupt.org> [m[1;31m◆ From: [36m202.112.246.8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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