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虫虫下载站! | 📦 资源下载 📁 资源专辑 ℹ️ 关于我们
⭐ 虫虫下载站

📄 349.txt

📁 中文文本分类的语料库
💻 TXT
字号:
【 日  期 】19960830
【 版  号 】5
【 标  题 】《教育法》施行一周年变化喜人  我国依法治教迈出新步
【 作  者 】毕全忠
【 正  文 】
    本报北京8月29日讯  记者毕全忠报道:今年9月1日,是我国教育的根本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施行一周年。一年来《教育法》的实施及其给教育事
业带来的可喜变化,充分说明依法治教是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
    《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党政领导、广大干部和教育工作者逐步树立了依法
治教的观念,增强了广大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受教育合法权益的意识,为《教育
法》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努
力增加教育投入。据初步统计,1995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支出约1878亿元,比
1994年增加389亿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比1994年增长20%,并已
按照《教育法》的规定,使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和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生均
预算内公用经费均比1994年有所增长。此外,国家为了增加教育投入,还设立了“
贫困地区义务教育专款”和高等学校“211”工程专款。“九五”期间中央财政预计
投入39亿元和28亿元,全国合计两项专款及其配套资金分别达到100多亿元。
    《教育法》实施一年来,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
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列的重要规定也开始逐步落实。广东省已依据《教育法》的规定
实现了教育经费预算单列。北京市市级财政已基本做到教育事业费支出在预算中单独列
项,并将预算安排的教育事业费指标划由市教委安排。黑龙江省从1996年起对国家
预算科目进行调整,从省到县实行在财政预算中把教育事业费从文教卫生事业费类中提
出,作为大类来安排、使用、管理。
    为全面促进《教育法》的实施,一年来,国家教委在上海、吉林、湖南等地开展教
育执法及监督试点,探索教育执法及监督的制度及机构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经验。吉林
、上海、黑龙江及大连等地比较明确地分解和落实了《教育法》各条规定的执法职责,
并通过培训和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组建教育执法队伍,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全国人大常
委会对《教育法》进行执法检查,有力推动了《教育法》的实施。根据国家教委等六部
委关于执法检查的通知,各地开始了《教育法》实施情况的自查,教育执法及监督试点
为全国各地做好《教育法》的实施工作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教育法》的实施,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1995年全国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
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县(市、区)达1025个,超过全国总县数的1/3
,占全国人口地区的36.2%,全国小学、初中、高中任课教师的学历合格率也分别
提高到88.9%、69.1%和55.2%。1996年义务教育在1995年的基
础上又得到继续发展。高等教育通过部门与地方共建、共管、合作办学、高校合并、企
业和社会团体参与办学等多种形式,实行不同程度的联合办学,提高了办学效益,使高
等教育走上以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
    
    
    
    

⌨️ 快捷键说明

复制代码 Ctrl + C
搜索代码 Ctrl + F
全屏模式 F11
切换主题 Ctrl + Shift + D
显示快捷键 ?
增大字号 Ctrl + =
减小字号 Ctr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