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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皱了皱眉,再度走到尸体旁,王郁夫的两条手臂搁在身体两旁,两手微
缩,忽然,我发现他右手食指的指甲缝里有丝血迹,再拿出放大镜仔细一看,好
像还有一小块皮屑。
我顿时兴奋起来,把小张叫过来:“快看,这一定是王郁夫和凶手搏斗时手
指甲抓破对方留下的!”
小张连忙叫来专人把这唯一一点蛛丝马迹小心翼翼得取出送去做DNA指纹鉴
定。“等到明天DNA鉴定结果一出来,基本上就可以断定迪豪究竟是不是凶手,
只要这个取样不属于迪豪或是王郁夫自己。”我说。
在我们确信没有其他有价值的痕迹后,便离开了酒店。
小张回局里,我则直接驱车至迪豪的公司,希望能够从公司员工那里得到些
有用的线索。因为,我凭直觉几乎可以肯定凶手不是迪豪,而这个凶手只要没有
犯罪记录,DNA数据库里是没有他的数据的,也就是说,要想抓到元凶,还是要
首先确立疑犯,再将在现场所取标本的DNA和疑犯的DNA一一比较。
四
第二天下午,天依旧是那样闷热,催人昏昏欲睡。不过,今天,我倒睡意全
无,一直等到4点多钟,终于来电话了,刚拎起听筒,就听到小张在那一头兴奋
地喊:“DNA指纹鉴定出来了,不是迪豪,也不是死者。”这点基本上在我的意
料之中,所以我并没有感到有什么惊讶,只听小张接着道:“我们已经释放了迪
豪,而且根据我们收集的线索,准备对几个重点疑犯做DNA指纹测定,不过,我
有一点还是想不通,既然迪豪不是凶手,那把刀柄上怎么会有他的指纹呢?”我
知道小张他们显然过分低估了现在罪犯所掌握的技术能力,因为我以前曾经专门
做过这方面的研究,为了让小张更加信服,我让小张到我的研究所来一趟,他欣
然答应。
走进研究所,我把一台形似复印机的机器同旁边一台刻印机连在一起,然后
让他把双手手掌向下展开按到屏幕上,过了一会,刻印机便在我放入插槽的一张
皮革上打印起来,不到两分钟,就打印完成,小张拿起皮革仔细一看,上面布满
了密密麻麻的指纹,再与自己的指纹一对比,竟然一模一样,这回,小张全然明
白了:“原来凶手是戴着刻有迪豪指纹的手套做案,真是老奸巨滑!那么凶手一
定日常同迪豪接触颇多,才有机会收集到他的完整的指纹,再拿到刻印机上刻印
在一副皮手套上。”“所以,你们的疑犯也应该在迪豪日常的圈子里找,而且,
有明确的作案动机,不管怎么样,只要凶手确实在几个疑犯当中,到明天,DNA
指纹鉴定结果一出来,就可水落石出了。”我道。
五
我和迪豪去打高尔夫的时候,天气已渐渐凉爽。
“唉,我一连忙了几个月,才使公司恢复正常,尤其要找个好的人选顶杜副
总经理的缺,实在不容易。”
“没想到你到现在还这么欣赏他。”
“能力和品德是两码事。其实我也预感到得像杜副经理这样有能力的人不可
能心甘情愿地为我当副手。而且,说句老实话,就冲着他这次整个作案的设计,
我更觉得他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迪豪看到我面带惊讶之色,又继续说道:“你看,王郁夫是我们公司最大的
对手,杜副经理冒充我来杀他,这样一来,除掉了王郁夫的同时也能置我于死
地,他自然是接我位置的不二人选,而且他又少了最有力的商业敌人,真是一石
双鸟啊!”
“唉,你竟然现在还没有意识到你用人不当,都是你这种过分强调小聪明,
忽视品德的用人观点差点害了你,也许首先你这根上梁应该先正起来,下梁才不
至于歪了。”
他就是凶手!
自从十几年前,英国遗传学家杰弗瑞(Alec Jeffreys)首次创造了“DNA指
纹”这个词以来,DNA指纹鉴定已经协助司法部门破获了近千起案件。有的罪犯
因为以前缺乏足够的证据而一直逍遥法外,最终不得不屈服于DNA指纹鉴定面
前;还有些则是借助于DNA指纹彻底洗脱罪名,从漫长的铁窗生涯甚至是绞索跟
前挽救回来。DNA指纹鉴定由于其得天独厚的优越性已经成为司法部门不可或缺
的强大武器。
首先要说明的一点是:DNA指纹与传统意义的指纹完全没有任何关系,这两
者唯一的共同点在于它们都具有独特性,即世上几乎没有两个人具有完全相同的
指纹,更没有完全相同的DNA指纹,因而两者都在司法机关的身份鉴定上有着举
足轻重的地位。
尽管传统的指纹识别在近一百年来,发挥了无与伦比的作用,成为司法部门
最为有力的取证之一,但它同样有一些无法克服的缺点。一般来说,在财产犯罪
中,较易发现罪犯的指纹,而在大多数暴力犯罪中,取得罪犯的指纹就往往不是
一件易事。而且,罪犯越来越狡猾,做案时戴手套或者做案后有意擦去指纹,使
得破案人员的取证变得更加困难。另外,由于指纹只存在于人的指尖,罪犯甚至
可以采用烧伤或者手术的方法较为轻易的改变指纹,至于前面小说中制造假指纹
的情形虽至今未有听说,但只怕已为时不远。
事实上,人们很久以来就意识到这个问题,并且一直希望能够找到一个解决
的办法。如果单单要满足独特性这个条件并不算困难,正如世上没有两片完全相
同的树叶一样,人体很多“零件”都是“举世无双”的,从眼底图像到每个细胞
表面,都可以作为身份鉴定的指标,但就实用性而言,则要差很多,只有DNA指
纹才综合了独特性和实用性的特点,因而成为可以与传统指纹相媲美,并且更加
优越的方法。
对于像人类的DNA这样一个具有数亿碱基对的大分子,没有人会怀疑它的独
特性。尽管人与人之间,99.9%的DNA都是相同的,但剩下0.1%的差异仍然意味
着约有三百万个碱基对你我彼此不同,这样庞大的差别用于身份鉴定实在绰绰有
余。
而同时,DNA作为生物的信息库,在人体的每一个组织,每一个细胞都有一
份完全相同的拷贝(除了极少数种类的细胞,如红细胞等,因为没有细胞核,自
然也缺乏完整的DNA)。
以前一些人为了向别人表示自己痛下决心,信誓旦旦得咬破手指,写下一封
血书,我想不管这些人是真情实意还是虚情假意,都实在可以算是“坦诚相待”
了,一封血书上不知有多少他的DNA,因而不知暴露了多少自己的信息。我们可
以知道他的种族,性别,身材,外貌,血型,有无先天的遗传病或后天患某些疾
病的倾向,甚至还可以部分地了解他的气质类型。
除了“放血”会泄露你的机密外,你至少会因为一百种其他方面的“不慎”
而隐私尽泄。不小心被划下一小块皮肤,拔下一根头发,甚至只是舔了舔邮票背
面唾液里也可能含有不少细胞。由此可见,不随地吐痰除了是禁止你影响环境卫
生外,还是在劝你不要像散发宣传品一样到处散发自己的个人隐私。
DNA的这种容易得到的特性在其他方面很难把它看作一件好事,但对司法部
门来说,却正构成了其得以广泛应用的基础。因为犯罪分子在作案时,尤其在暴
力犯罪时,几乎不可避免地会留下能够提取出DNA的蛛丝马迹。
1998年,当我和许多人一样,正在被电视上美国总统克林顿在法庭上手按
圣经信誓旦旦宣誓的情形所迷惑时,一个无可置疑的证据把克林顿的誓言击得粉
碎:在该案的女主角莱文斯基的裙子上,发现了一块精斑,自然,这又是DNA指
纹大显身手的好时机,经鉴定,正是克林顿留下的污物。对于本案方方面面的讨
论,我在此无意涉及,只是希望借助这个众人皆知的例子,使大家对于DNA指纹
鉴定的应用有进一步的了解。
你也许已经在想像我们收集到某些标本,然后抽取出DNA,接着开始读取整
条DNA分子来查找所有的差异。事实上你所设想的实在大大地高估了我们的能
力,读取整条有30亿碱基的一个DNA分子,到目前为止绝非几个人几朝几夕就
可以完成的,而这项工作正是目前由全世界的科学家通力合作的人类基因组计
划,一项无论从投资还是从意义都较曼哈顿计划和星球大战计划有过之而无不及
的跨世纪计划。如果你是一个政府财政的预算人员,将会遭到全国纳税人的声
讨,因为你的浪费实在惊人,就好像为了杀死一只蚊子而动用原子弹一样没有意
义。别忘了,我们在这儿要做的,只是鉴别身份而已。
因此,实际上生物技术人员采用的方法要比你想像的简便实用得多。
在我们每个人的基因组中,除了那些决定我们有一个鼻子、两只眼睛的基因
外,还有些DNA序列至今为止没有发现有任何作用,甚至有人将它们称为“垃
圾”序列。在一向以设计巧妙精简而著称的人体内竟然有这样一堆垃圾,实在令
人难以想像,也许只是我们目前没有发现这堆“垃圾”之中所蕴藏的宝藏罢了。
但不管大自然在我们的基因组里留下这么一堆“垃圾”究竟出于什么动机,
至少我们已经发掘出它们一个有用的价值,利用它们含有的一些短的串联重复序
列(tandem repeat)进行身份验证。例如要鉴定一个疑犯是否是真正的凶手,
我们只需从他浩瀚的DNA分子中扯下几段这样的DNA碎片,与作案现场收集到的
DNA进行比较,如果这两个人之间有3个DNA片段都一致,那么这个疑犯就是真
凶的可能性为2000:1;如果他们有9个片段相同,这个概率更是提高到10
亿:1,而在实际办案中,通常要比较13个以上的片段, 这就意味着一旦这些片
段都一致,我们完全可以确证无疑地说:他就是凶手!
<font color=green><b>神探的尴尬</b></font>
不过,在你下定论之前,最好先能够让人们确信DNA指纹是安全而且可靠的。
你也许首先要解决的是一些技术上的难题。例如,DNA是一个不太稳定的分
子,在外界暴露时间过长,可能被曝晒或细菌降解,这样得到的结果是否还能够
有效地排除疑犯?操作过程中用到的PCR技术是一个高度敏感的系统,如果技术
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一不小心打了个喷嚏将自己的DNA污染了标本,后果可想而
知。
另外,我们前面得到的概率都是以整个人群为单位,但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某
一个种族更多地聚积在一起。比如,某种串联重复序列有20个等位片段,分别
用A至T序列号标记,任何一种等位片段在整个人群中出现的概率都是1:20,
但是由于串联重复序列是遗传自祖辈,就造成种族间分布的不均衡性,如串联重
复序列A在汉族中出现的概率可能远远高于1:20,而在高加索族则非常稀有。
显然,要解决这个难题的最好办法就是以各个种族为单位分别研究这些串联
重复序列的分别频率,可是正当群体遗传学家准备着手研究时,却一波未平,一
波又起,这种试图以种族为界限研究种族内部基因发布频率的做法引起了广泛争
议,起因是一些人认为这和几十年前惨无人道的优生与种族净化运动如出一辙,
并且是在为种族歧视提供所谓科学根据。
还有一个争论的焦点在于是否有必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DNA指纹库,把每个
人的DNA指纹都存储其中,这样,把在现场的取样分析后,只要和DNA指纹库中
的数据进行比较,即可立显罪犯原形。但是也有不少人认为这样做侵犯了自己的
隐私,至少在感觉上不那么舒服;当然另外一些支持者则反驳道:如果你是清白
无辜的,又何必害怕提供自己的DNA指纹?一时间谁是谁非难下定论,但目前更
多的地方采取的是个折中的办法,即仅把有犯罪记录的人的DNA指纹输入数据
库。而在一个具体案件,除了对照现有数据库中的DNA指纹外,更重要的就是通
过其他线索确立若干疑犯,再利用DNA指纹进行排除和确定。
看来,科网和法网只有相互结合,才能做到疏而不漏。
</font></pre>
</td></tr></table></td></tr></table></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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