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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软件业进行社会分工的可行的第一步。 <BR> <BR> 我们可以看到目前的软件公司包办着从需求分析、设计编码,到包装、宣 <BR>传、销售,直至技术服务等一系列过程。这本质上是软件公司拒绝将这个产业的 <BR>利润分配给更多的参与者,而又不得不让利一部分给非法的“盗版”者。对于已 <BR>经成功的软件公司来说,这当然是最妙不过了——最好是把“盗版”者分走的那 <BR>部分利润也完全夺回来,但对于那些想要加入竞争的后来者来说,这实在是一个 <BR>很高的门槛。 <BR> <BR> 降低软件业的进入成本,促进社会化分工,是降低软件生产成本的根本所在。 <BR> <BR> 自由软件运动已经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范例,那就是Linux。Linux是芬兰的 <BR>赫尔辛基大学的学生Linus通过Internet发起开发的一个免费的Unix操作系统,现 <BR>在Linux已经风靡了全世界。在免费的Linux内核基础上,Red Hat等一些商业公司 <BR>对Linux进行包装、销售。这是软件开发、经营模式上一个很大的进步。 <BR> <BR>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大量优秀的自由软件是在很少投入的情况下完成的,如 <BR>Internet上最流行、功能最强大的脚本语言Perl就是由Larry Wall一个人编写 <BR>的。这提醒我们,纯粹的编写软件的成本并非如我们所想象的那样高昂。问题在 <BR>于传统的商业模式一方面由于阻碍合作,阻碍知识的共享而造成大量重复的劳 <BR>动,从而导致成本很高;另一方面,由于已经取得成功的软件公司仍旧可以获取 <BR>高额利润,所以它们不愿意改变现状来降低成本。对于它们来说,如何取得更大 <BR>的市场份额比降低成本要重要得多。 <BR> <BR> <BR>【立法】 <BR> <BR> 在软件这件事情上,法律是利益的协调者。良好的法律应该在合法的框架内 <BR>提供解决问题的方便的途径,它不应该是冲突与麻烦的制造者。具体到软件上, <BR>当法律对广泛存在的“盗版”现象无能为力时,它便不应该再自欺欺人地说:这 <BR>是不合理的,我们应该消灭它。不合理的是法律,除非它能找到合法的途径来代 <BR>替那些非法的途径。 <BR> <BR> 那么下面便是我在软件方面对这样一个“合理”的法律的一些设想。 <BR> <BR> 1、承认作为个人行为的拷贝是合法的。 <BR> <BR> 如前所述,拷贝和借阅一样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法律既不应该也没有力量并 <BR>且也没必要干涉这些事情,除非是为了找麻烦。另一方面,就如人们之间的借阅 <BR>并没有让书店和出版商破产一样,软件的个人之间的拷贝同样不会消灭软件公司 <BR>和销售商的生存空间。 <BR> <BR> 2、明确划分与软件相关的各种权利。这样的权利包括使用权、经营权和维 <BR>护权。 <BR> <BR> 与书籍不同的是,软件存在着不断更新发展的过程。那么,维护权便决定了 <BR>谁有权利对软件进行维护。一般而言,软件最初的开发者自然地对软件拥有维护 <BR>权。在自由软件世界里,软件的维护权——虽然这还不是被法律承认的权利—— <BR>的转移是很常见的,开放源码运动的先驱Eric Raymond的著名的文章“开拓智 <BR>域”(<A HREF="http://www.aka.citf.net/Docs/index.html)一文就详细讨论了这方面的">http://www.aka.citf.net/Docs/index.html)一文就详细讨论了这方面的</A> <BR>情形。 <BR> <BR> 经营权意味着谁有权对软件进行营销。那么,很显然,经营权的拥有者应该 <BR>向维护权的拥有者支付费用。这样,作为维护权的拥有者的程序员们(通常是) <BR>就可以不必考虑他们所不熟悉的营销问题。而这也意味着降低了这个行业的进入 <BR>成本。 <BR> <BR> 3、控制经营权的发放,将开放源码作为取得软件经营权的必要条件。 <BR> <BR> 同任何商品一样,软件同样存在质量问题,而开放源码即意味着软件质量接 <BR>受社会的监督。对于开放源码的必要性,事实上已经有大量的文章进行了讨论。 <BR>(参考<A HREF="http://www.aka.citf.net/Magazine/Aka3/cover1.htm)">http://www.aka.citf.net/Magazine/Aka3/cover1.htm)</A> <BR> <BR> 4、对Internet上各种服务站点,如FTP等,进行管理,只有取得软件的经营 <BR>权才能提供对该软件的下载服务。 <BR> <BR> 5、确定软件维护权进入公共领域的条件。 <BR> <BR> 由于软件在社会生活中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软件的维护者对社会的作用也越 <BR>来越大——尤其是通用的、基础的软件,如操作系统等。因此,为了防止产生垄 <BR>断和维护者获取不正当的权力而操纵社会,应该确定维护权转入公共领域以及重 <BR>新确立维护权的种种条件。 <BR> <BR> 6、明确界定软件各种权利的适用范围。 <BR> <BR> 在我看来,单纯的二进制代码并不代表完整的软件,它只代表了软件的使用 <BR>权。软件应该包括源代码,甚至软件可以是一份独立的源代码而不包括二进制代 <BR>码,如完成某种特定算法的代码,某个库,某个构件,等等。 <BR> <BR> 此外,如文件格式,各种通信协议等标准应适用软件的维护权,但不能适用 <BR>软件的经营权。 <BR> <BR> 对于那些不进入公共经营领域的项目,如某公司定制的管理系统,也不应该 <BR>适用软件的经营权。事实上,本文的讨论基本上是不包括项目在内的。 <BR> <BR> <BR>【我理想中的软件业】 <BR> <BR> 我期望,在将来,写软件将会象写书一样容易。几个聪明一点的脑袋就可以 <BR>写出优美的程序,并交给专门的软件出版公司经营。 <BR> <BR> 我期望,以后,当我要写某个程序的时候,我能找到大量现成的代码可以利 <BR>用,而不必象现在这样一切从头做起。这将会降低我的成本。 <BR> <BR> 我期望,在将来,没有垄断,我能在一堆功能相同的软件中找到自己真正喜 <BR>欢的一个,而当我找不到时我也可以写一个出来。 <BR> <BR> 我期望,现在所有那些优秀的自由软件都能得到良好的包装,走进更多人的 <BR>生活。那时,有人编写稳定可靠的内核,而有人编写优美简洁的界面。 <BR> <BR> 我期望,有一天,更多的网吧遍布各地,而当我走进其中的一个,我可以方 <BR>便地买到我想要的软件。 <BR> <BR> 我期望,在将来,软件将以它的质量赢得人们的称赞,而不是因为垄断而得 <BR>到无可奈何的咒骂。 <BR> <BR> 我期望,终有一天,不再看到后来者的苦苦挣扎。那时,中国的程序员也将 <BR>轻松作出自己的贡献。他们写出漂亮的程序,也不用为自己的生活担忧。 <BR> <BR> 我期望,那时,我将买得起我的软件,而当我从朋友那儿拷贝时,不再有人 <BR>指着我说:你这个违法者,你这个不道德的家伙! <BR> <BR> 那时,我终于可以轻松的说:瞧,这就是我理想中的软件业! <BR> <BR> <BR>-- <BR> 欢乐,如醉如痴的欢乐,好比一颗太阳照耀着一切现在的与未来的成就, <BR>创造的欢乐,神明的欢乐!唯有创造才是欢乐。唯有创造的生灵才是生灵。 <BR> <BR> --《约翰.克利斯朵夫》 <BR> <BR>※ 来源:·BBS 水木清华站 bbs.net.tsinghua.edu.cn·[FROM: 166.111.69.53] <BR><CENTER><H1>BBS水木清华站∶精华区</H1></CENTER></BOD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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