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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黄金书屋---人类理解论</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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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HREF="index.html">人类理解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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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FONT COLOR="red">第五章 混杂情状底名称和关系底名称</font></CENTER>
<center><HR WIDTH="85%"></CENTER>
<div align="center">
<table border="0">
  <tr>
    <td><pre><span class="swy1">  1 它们同别的概括的名称一样,亦表示着抽象的观念——混杂情状底名称,既是概括
的,因此,(如前所说)它们所表示的只是一些物种,而且每个物种亦各有其特殊的本质。
    这些事类底本质,如前边所说,不是别的,只是那些名称所表示的心中的那种抽象观
念。在这种范围内,混杂情状底名称和本质,同别的观念正是一致的。但是我们如果较为仔
细观察,则我们会看到,它们有一些特殊的地方,颇值得我们底注意。
    2 第一点,它们所表示的观念是由理解所形成的——我们要说的第一个特殊之点,就
是:抽象观念,或一些混杂情状底本质,是由理解所形成的。它们所以同简单观念底名称有
别,亦正在于此。在简单的观念方面,人心并没有能力来形成任何观念,它只能接受实在的
事物所呈现于它的那些观念。
    3 第二点,它们是由人心随意形成的,并没有任何模型——第二点,这些混杂情状底
本质,不只是由人心所形成的,而且是任意造成的,它并没有任何模型,也并不参照于任何
实在的事物。在这方面,它们是和实体底名称有差别的,因为在实体底名称方面,我们假
设,有一些实在的事物是为它们所从出的,是为它们所要契合的。不过在混杂情状底复杂观
念方面,人心可以自由行事,并不必精确地依照事物实相。
    它把“某些”观念集合起来,保留起来,并且把这些集合体当做是许多特殊物种的观
念;至于“别的”观念,则虽亦一样常发现于自然中,亦一样分明为外物所提示,可是我们
会忽略过它们,而不给以特殊的名称和分类。人心在混杂情状底观念方面,并不似在实体底
复杂观念方面那样,它在这里,并不用实在的事物来考察它们,亦不用自然中具有特殊组织
的模型来确定它们。因此,一个人要想知道自己底通奸观念或亲奸观念是否正确,则他并不
必在实在的事物中来找寻它。
    而且那个观念之为真实,亦并非有人曾经对那种行动做过见证。在这里,人并不必如
此,人们在这里只要把一些观念集合成一个复杂的观念,形成一个原型,或物种观念,则可
以形成情状底观念,至于那种行动在“自然”中曾经犯过与否,那都无关系。
    4 它是怎样形成的——要想正确地了解这一层,我们应当知道,这些复杂观念是怎样
形成的。它们之所以形成,并非因为有任何新创的观念,只是因为人心把自己所已有的观念
集合起来。人心在这方面,有三个步骤。第一它要先选择一些观念。第二,它要给它们以一
种联合,把它们形成一个观念。第三,它要用一个名称把它们系属起来。我们如果一考察,
人心在这方面怎样进行,并且它是怎样自由的,我们就容易看到,这些混杂情状底本质,是
人心底产品,而且这些种属自身是由人所形成的。
    5 观念往往先于存在,这就证明它是很任意地形成的——在混杂情状方面,在任何个
体未存在之时,这一类的复杂观念就可以形成,可以抽象,可以得到名称,可以构成种属。
人只要反省这一点,他就会相信,这些混杂情状底观念之所以形成,只是因为人心自动地把
一些观念集合起来,并非因为自然中有任何原始的模型。人人都会承认,在人类犯了渎圣,
通奸,等罪以前,人心就会形成这些观念,并且给它们以名称,因而形成这一类混杂情状。
人人都会承认,这些观念只要存在于理解中,人们就可以谈论它们,考察它们,发现出关于
它们的一些真理,正仿佛它们有一个实在的存在似的。由此我们就分明看到,各种混杂情
状,都只是理解底产物,而且它们亦一样契合于实在真理和智识底目的,正和它们是真正存
在的一样。我们分明知道,方法对于各种行动虽立有各种法律,可是那一类行动都只是他们
理解底产物,只在他们心中存在,在别处并不存在。此外我想,人人都会承认,“复活”这
种混杂情状是在它未存在时,就存在于人心中的。
    6 举暗杀、亲奸、刀刺为例——要想看到,混杂情状底这些本质是怎样任意地由人心
所形成的,则我们只须观察任何一个例子就是了。我们只要稍一观察它们,就会相信,只有
人心能把各种散乱而独立的观念,集合成一个复杂的观念,只有人心能给它们以一个共名,
使它们成功为某一事类(或物种)底本质;而且在形成时,并不必用它们在自然中所常有的
联系来规范自己。我们并看不到,在自然中,“人”底观念和“杀”底观念之间的联系,比
“羊”底观念和“杀”底观念之间的联系为大,我们并看不到,前一种行动何以形成特种行
动,使我们用“谋杀”一词来标记它,而后一种行动便不能。我们并看不到,在自然中,
“父”底观念和“杀”底观念间之联系,比子(或邻)底观念和杀底观念间之联系为大;我
们并看不到,何以前两个观念会集合成一个复杂的观念,因而形成所谓弑亲那种行动底本
质,而后两个便完全不能。不过人们虽认杀父或母为一种特殊的行动,而杀子或女便不是,
可是在别的情形下,子和女亦同父和母一样都包括进去,都包括于同一事类中——例如亲
奸。因此,在混杂的情状方面,人心只要觉得可以把某些观念集合起来,它就把它们集合成
为复杂的观念。至于别的观念,虽然在自然中有同样的联系,可是人心亦会任其松散,不把
它们集合成一个观念,那正因为它们不需要那一个名称。因此,我们看到,人心可以借其自
由选择,给某些观念以一种联系,而且它所集合的这些观念,在自然中,比它所遗掉的那些
观念,亦并没有较大的联系。若非如此,则我们不会解释,人们何以只注意到伤人的那个刀
尖,而把那种行动做成一个特殊的事类(或物种),并且以“刺伤”一名称它,同时却忽略
了武器底样式和质地。我并不说,这种说法是无理性的(我们渐渐会看到这一层),我只是
说,这种做法是人心在求达其目的时自由所选择的。因此,这些事类(或物种)的混杂情状
乃是理解底产品。在这里,我们极其分明地看到,在形成这些观念时,人心并不必在自然中
来找寻它底模型,亦并不必把它底观念参照于实在的事物。它只按照自己底目的,把各种观
念集合来,它自身并不受任何束缚,来精确地模拟任何真正存在的事物。
    7 但是它们仍然合于语言底目的——这些复杂的观念或混杂观念底本质,虽然依靠于
人心,并且是很任意地形成的,可是它们并不是错乱地形成的,并不是毫无理性地挤在一块
的。这些复杂的观念,虽然不是常由自然摹拟而来,可是它们仍常常契合于人们原来形成抽
象观念时的目的。它们所集合的各观念虽然很松懈,而且本身并无联络,亦正如人心所不曾
联合为一的那些观念似的,可是人们所以要形成这些观念,原是为沟通思想起见,原是为达
语言底主要目的起见。语言底功用就在于以简短的声音,顺利地,迅速地,来表示概括的观
念。在这些概念中,不止包括了一大些特殊的事物,而且把各种互不相属的观念集合为一个
复杂的观念。因此,在形成各种混杂情状时,人们所注意的,只是他们常要互相提到的那些
集合体。他们只把这一类的观念集合成独立的复杂的观念,并且给它们以名称。至于别的观
念,则虽在自然中有相同的联系,人们亦任其松散,不加注意。因为即在人类行动的范围以
内讲,我们如果对于我们在行动方面所看到的一切花样,都形成一个独立的复杂的观念,则
观念底数目将会无限,记忆亦会因为繁杂而生迷乱,而且名目纷歧,亦会无用。因此、人在
日常事故中,如果觉得某些混杂情状底复杂观念,是必须命名的,则他们只形成那些观念,
并且给它们以名称就是了。人们所以要在“杀”底观念上,特别加上父底观念,或母底观
念,并且因此形成一种特种的“杀”底观念,以别于杀子或邻人那正是因为那种罪恶底可憎
程度不一样,而且人们觉得,弑父母所应得的刑罚比杀子或杀邻人所应得的刑罚要当有别。
因此,他们就觉得自己必须用特殊的名称来提说它才是;这正是人们所以要形成那个集合体
的目的。不过母底观念和女底观念,在杀底观念方面,虽被人另眼相待,而且母底观念和杀
底观念虽然相连合而为一个独立的抽象的观念,并且使那个新观念得到新名称,形成新事类
(或物种),同时女底观念则又不如此;可是在肉欲方面,则他们都包括于亲奸一词以下。
人们所以如此,亦只是想用一个名称,把这些污浊的混合体表示出来,并且把它们当做一个
类别(或物种),看认它们比别的行动要特别败坏。
    这样,他们就可以免避了来回的周折,和厌烦的叙述。
    8 各种语言中之翻译不出来的字眼,就可以证明这一层——人只要稍通了各种语言,
他就容易相信这个真理。我们很容易看到,一种语言中有许多文字,在别种语言中并找不到
其相应的文字。这就分明指示出,一国中人可以因其风俗习惯之所需,而形成一些复杂的观
念,并且给它们以各种名称;而在别的国家,则从不把这些观念集合为一个物种观念。
    这些事类(或物种)如果系自然底恒常的产品,而不是为人心所抽象出的集合体,而不
是为命名达意之故而抽象出的集合体,则观念不会因国别而各异。英国法律中的名词虽不是
空虚的声音可是在西班牙文中和意大利文中并不易找到相契的名词(这两种文还不是缺少字
眼的);而且我想无人能把它们翻译成克利伯Caribee文和威士陶Westoe文。罗马人底
Versura(借上钱还债)和犹太人底Corban(献给上帝的礼物),在别的语言中亦并找不到
相应的文字;这种情形亦分明是由上述的原因所致的。不但如此,我们如果稍进一步来观察
这回事,并且精确地比较各种语言,我们就会看到,各种语言中虽有各种文字,在翻译中,
在字典中,仿佛互相对应,可是在复杂观念底名称方面,尤其在混合情状底名称中,所译出
的文字,十个中亦难找到一个,能精确地表示字典中原字所表示的那个观念。时间,广袤,
重量,三者底度量是最寻常,最不杂的观念,而且我们亦很容易把拉丁文的hora,pes,
libra三字翻译成时、呎和磅三个字。不过我们分明看到,一个罗马人在这三个字上所附加
的观念,同英国人用这三个英国字所表示的观念,实在不一样。两个人中如果有一个人要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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